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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桃仙国际机场空港口岸办理首例台胞签注
      

    2006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台办主任陈云林授权宣布大陆方面惠台15项政策措施后,沈阳桃仙国际机场空港口岸于2006年5月11日受理了首例台湾同胞林聪富落地签注事项。当日下午1时30分,走下飞机的林先生在机场口岸签证处办理了落地签证手续,成为第一位在沈阳办理落地签注的台湾同胞,整个过程不到3分钟。对此,包括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等多家中央和地方新闻和网络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

    林聪富称,以前来沈阳要找旅行社办理相关手续,最快也要三五天,即使是到可以办理落地签注的口岸再转机来沈,最快也要10小时,这次到韩国转机再直接到沈阳签注,没兜什么圈子,全程只用了4个小时。“我要把这事告诉台湾的朋友们,让他们也尽早享受这一便利政策。”

    沈阳开放为台胞落地签注口岸后,以下七类因紧急事务确需临时来大陆的台湾居民可在沈阳口岸落地办证及签注:临时应邀来大陆进行教育、学术、文化、卫生、体育交流的;应邀来大陆进行紧急商务活动的;临时应邀来大陆参加贸易洽谈或商品交易会的;临时应邀来大陆参加设备安装或工程抢修的;因疾病需来大陆紧急治疗的;来大陆探望危重病人或奔丧的;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因紧急事务确需临时来大陆的。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共有台湾临时来沈人员7945人,常住人员204人,台湾合资、独资企业61家。2005年办理居留签注204人,是2003年的3.3倍。开放台胞落地签注后,将极大地方便那些事先未办妥入境手续直抵沈阳的台湾同胞,有利于我市与台湾的经济发展、经贸合作和交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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