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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海事局打响“百日会战”“第一枪”
      

    近日,日照海事局对一起利用集装箱载运危险货物故意瞒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按法定程序给予托运人--日照远达物流有限公司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打响了水上危险品运输“百日会战”的“第一枪”。

    日照海事局执法人员对存在危险货物瞒报嫌疑的拟装船集装箱实施开箱检查时发现,箱号为CLHU2939279的集装箱内装载的是片状氢氧化钠,(俗称烧碱,属第8类危险货物,强腐蚀品)而此箱的托运人日照远达物流有限公司与承运人“桂兴8”轮签订的集装箱托运委托书上的货名却是普通货物硼砂。执法人员决定对其另外四个集装箱全部进行开箱检查,发现里面装载的也是片状氢氧化钠。经进一步调查认定:日照远达物流有限公司在委托内贸集装箱船“桂兴8”轮运输五个满载片状氢氧化钠的集装箱时,瞒报成普通货物硼砂,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按照规定,利用集装箱装运该类危险货物应当依法进行申报并如实向承运人说明其危险性,但日照远达物流有限公司却无视法律、法规规定故意瞒报,其行为给水上危险货物运输带来了重大事故隐患,日照海事局将以“百日会战”为契机,严厉打击危险货物瞒报、谎报运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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