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昨天发布通报,将严厉执行“海关红包公布制度”,对收红包的关员和送红包的企业都将严厉查处。“海关红包公布制度”是海关总署在海关系统内推出的一项廉政工作制度。“红包”是指工作对象向海关工作人员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其中支付凭证包括可作现金使用的购物券、提货券、消费券、美容健身卡、各类场所的会员卡、入场券以及各类可兑换商品的票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