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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库区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步入正规
      

    4月28日,日照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库区水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理顺管理体制。

    今年以来,日照海事局多次会同市安监局、交通局、港航局等有关单位对全市库区乡镇船舶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并针对部分船舶登记手续不全、船员无证驾驶、无证经营水上旅游以及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管理体制不完善等问题提出安全管理建议,引起了日照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该《意见》的出台,为今后日照市内河库区船舶的管理,特别是海事部门依法履行库区安全监管职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标志着由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区县乡镇政府为安全责任主体、海事依法监管的库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体制的正式形成,标志着我市库区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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