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被举报的山东日照籍“华东2”轮因船舶配员不足,受到了张家港海事局港区海事处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至此,一起船舶违法被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同时也交给了举报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3月17日上午9时许,港区海事处业务受理大厅内响起了急促的电话铃声。“港区海事处,我向你们反映一件事,靠泊在某粮油码头的‘华东2’轮配员不足,相差3本证书,请你们赶紧前往调查”,没等值班人员详细询问,举报人就挂断了电话。尽管是匿名举报电话,但港区海事处领导仍然高度重视,当即展开了立案调查,并迅速安排2名海事行政检查员赶到码头,登轮对“华东2”轮船员进行逐一核对,果然发现该轮于3月14日至17日由南京开往张家港航行途中,船上缺少三副、三管轮和GMDSS通用操作员各1名,其船舶经营人日照市金贸船务有限公司构成了未按规定配备船员的违法事实,印证了举报人的说法。鉴于“华东2”轮被发现配员不足的违法行为后,能积极配合海事调查,主动配齐合格船员,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港区海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轮作出了1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