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和出口鱼糜制品的不利因素,日照岚山检验检疫局采取各种措施,着力促进鱼糜制品出口。
岚山辖区出口鱼糜制品加工企业数量逐年递增,鱼糜制品出口量也以平均每年30%的速度逐年增长,由2000年出口0.82万吨,增长到2005年出口3.80万吨,预计2006年将出口5万吨。出口国家主要涉及俄罗斯、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但近几年国外不断采取新的技术壁垒,限制我国鱼糜制品出口,直接影响了鱼糜制品的出口。针对这种实际,日照岚山检验检疫局积极采取措施促进鱼糜制品出口。
该局在检验过程和日常监管的同时,及时向企业宣传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国外有关检验检疫的新规定、新要求。与质量管理人员一起分析存在问题原因,讨论应对措施,提高企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出口产品的质量。对企业新建扩建项目做到早介入,早监管,防止企业走弯路。帮助企业健全和完善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培训检验人员,提高了企业检测水平,增强了出口企业的产品自控能力。
同时,创新检验检疫模式。根据省局促进农副产品出口十项措施的要求,对鱼糜制品生产企业,实施过程监管加抽检的检验检疫模式。由原来批批检测药物残留,改为批批检测鱼糜原料,对成品进行每月抽检一次,缩短了检验周期,加快了通关速度。同时也为企业节省了检验费用,仅硝基呋喃代谢产物一项,每年节省检验费约160多万元。
在此基础上,实施“良好企业”和“黑名单”制度,强化企业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规范企业行为。要求实施过程检验加抽检模式检验的企业提交承诺书,保证做好原料控制和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控制工作,保证不使用养殖鱼鱼糜加工出口产品,限用蛋清,确保出口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