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港口法制建设步伐,构建上海港航法制体系。
在2005年制定颁布《上海港口条例》基础上,开展与《条例》相配套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订、修订工作,为构建上海港口法制体系打基础。重点是完成《上海市渡口管理办法》、《上海港口岸线管理办法》、《上海内河港口管理办法》等规章的修订;根据港航管理实际,完善和落实《上海洋山深水港区港政航政管理办法》、《洋山深水港区洋山客运中心管理办法》等有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
(二)全面履行洋山港航行政管理职能,使洋山港航行政管理工作纳入正轨。
将细化交通部252号文《关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港政和航政管理的意见》要求,高效履行港航行政管理各项职能。
(三)以推进现代航运服务业为抓手,启动国际航运中心功能建设。
一方面,与上海航运交易所共同研究深化航交所作为国家级航运交易机构的市场交易功能,提出进一步发挥航交所作用的建议举措,并争取有关举措试行有实质性突破。另一方面,抓住洋山保税港运行的有利条件,推动在洋山设立“第二船籍港”和以洋山为目的港的沿海港口船舶实现离港退税政策的落实。
(四)建立港航应急指挥中心,研究建立全港信息平台
加快推进建立上海港航应急指挥中心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在上半年建成,初步形成港口应急指挥系统。
以洋山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投入运行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改进,并以此为基础,向全港拓展,着手启动全港信息平台构建工作。
(五)推动水上客运和旅游发展,为世博会水上交通服务积累经验和做法。
一是研究推进水上客运设施的规范化,黄浦江水上旅游和客运船舶的规范化;二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尝试开辟市内水上巴士专线。
(六)推进内河航道建设,研究内河集装箱运输。
将做好对赵家沟航道建设、大芦线一期建设、大芦线航道北岸先期整治段建设等工程的实施进度、工程质量、交通部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启动杭申线和苏申外港线等两条航道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同时,认真研究内河集装箱运输启动工作,并对内河集装箱的箱源、内河集装箱港区的布局、与江浙内河航道的衔接等进行深入研究。
(七)按“一港一政”的统计原则,实现上海港内外港合一。
按照国际惯例,以港口统计工作为突破口,在2005年认真调研和方案研究的基础上,试行内外两港的合并统计工作。
(八)加强长三角港口合作,促进区域物流一体化建设。
包括建立长三角各港口在规划制订和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沟通机制;共同开展长三角地区内河集装箱港口布局问题的研究;研究推进长三角港口行业协会合作,推动形成区域性行业协会等。
(九)深化港口管理体制改革。
2006年,市港口局将按照交通部和市委、市府的统一部署,做好实施引航体制改革和港口公安体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改革实施后实现顺利交接和高效管理。进一步推进内河管理体制改革。努力解决好内河航道管理中的市区两级分工问题,确保内河航运高效有序管理。
(十)形成培训机制,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将充分利用2006年建成和投入使用的局培训中心,并结合同海事大学签订的港航人才培养合作协议,进一步形成港口局培训机制,推动局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