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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老国家一类口岸勐腊实行东盟优惠税率效果明显
      

2003年10月启动的“中国-东盟早期收获方案”,规定中老勐腊国家一类口岸进口享受中国-东盟优惠税率。 2005年7月开始的中国对包括泰国在内的东盟六国实施新一轮的降税,较大地促进了勐腊口岸对东盟贸易的发展。

     2005年勐腊口岸进口享受《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原产自泰国商品涉及龙眼干、冻鱼和硫化橡胶线,优惠税率的商品货值达499万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1倍,进口量9739.6吨,同比增长1.9倍;实征税款533万元,增长1.9倍,共优惠税款905万元,增长2.1倍。

关税降低后,东盟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已开始大量进入中国市场。而云南口岸相对泛珠江三角洲地区其它省份口岸的优势已淡化,更多的商品选择从其它口岸进口。勐腊口岸处在云南省与东盟贸易的前沿阵地,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保证各通关企业用到、用足、用好自贸区的关税优惠及贸易便利政策:

加大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培养原产地单证审核专门人才,预防原产地瞒骗情事发生;对有疑问的原产地,可通过“凭保放行”保证通关顺畅。

注意收集上报原产地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实现口岸对老、柬、缅特惠税率原产地使用零的突破。

强化对口岸出口享受东盟优惠原产地证书的管理,避免部分外贸企业采取虚报出口目的国和贸易方式的办法申报出口果蔬,以达到在享受优惠关税政策的同时又可以规避以外汇结汇带来的贸易成本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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