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连续查获四批不合格入境木质包装
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新规定以来,余姚局加大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力度,不断提高疫情检出率。近日,该局连续查获四批不合格入境木质包装。
2月8日,余姚局检验检疫人员查获两批不合格木质包装。一批来自意大利的木包装,未按规定使用IPPC专用标识,并在集装箱中截获昆虫。另一批是来自美国的木包装,申报无木,但在查验时却发现有木质包装。2月10日,又发现一批来自意大利未按规定使用IPPC专用标识的不合格木质包装。2月13日,再次发现一批来自美国的不合格木质包装,申报无木,但在查验时却发现有木质包装。检疫人员对上述木质包装做了销毁处理,并对有关进境企业作了当场行政处罚。
上述情况引起了余姚局的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落实两项工作措施,保证辖区有关进境企业木质包装货物的顺利入境。一是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向辖区企业宣贯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国家林业局2005年第11号联合公告和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第32号公告。并提醒辖区相关企业,一旦查获不合格木包装,检疫除害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建议相关进出口企业在签订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时,应当及时增加木质包装检验检疫条款,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二是转变方式,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及时收集有关信息,定期编制警示通报发放至辖区有关企业,加强与辖区有关企业的信息沟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