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口岸启动检验检疫快速验放系统
为严把国门,防止疫情传入我国,同时又进一步加快通关速度,降低通关成本,实现“大通关”有效监管和高效运作的“双效”目标,天津检验检疫局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自2006年1月1日起,启动“快速验放系统(海港版)”。该系统通过应用现代化信息网络技术水平,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以“全申报”为基础,对现行通关方式调整为只对法检货物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对非法检货物不再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为保证海港版快速验放系统的正常运行,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所有入境货物货主或其代理人向港务部门放行时,港务部门凭加盖有“检验检疫专用章”的“提货单”即可提货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