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国加来海峡省和丹麦相继发生新城疫。为防止该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第572号和575号联合公告,按照公告要求,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各口岸筑起严密防线,防止新城疫疫情通过宁波口岸传入。
一是在进口环节上,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法国加来海峡省和丹麦输入禽类及其产品,停止签发从法国加来海峡省和丹麦进口禽类及其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撤消已经签发的从法国加来海峡省和丹麦进口禽类及其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对10月21日及以后启运的来自法国加来海峡省和丹麦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对10月21日前启运的来自法国加来海峡省和丹麦的禽类及其产品,进行新城疫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
二是在交通工具检疫过程中进行严控。在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和火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有来自法国加来海峡省和丹麦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其交通员工自养自用的禽类,必须装入完好的笼具中;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对海关、边防等部门截获的走私入境的来自法国和丹麦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