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对一出口蜂产品养蜂基地实行备案管理
为规范出口蜂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安全卫生控制,冲破发达国家对蜂产品设置的技术壁垒,有效控制出口蜂产品的农兽药残留,宁波检验检疫局日前对宁波市出口蜂产品加工企业的养蜂基地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该制度规定出口蜂产品加工企业养蜂基地必须向当地的检验检疫部门进行备案,加工企业的生产原料必须来自经检验检疫备案的养蜂基地,企业对备案基地要加强巡回指导和督促检查,每年对蜂农进行培训,并为蜂农统一采购、统一发放蜂药,备案基地的蜂农要做好养蜂日记和用药记录,严禁存放或使用国家、输入国规定的禁止使用的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检验检疫部门将不定期的对养蜂基地进行抽查。通过备案管理使过去落后的“公司+蜂农”松散型模式变成了先进的“公司+基地”紧密型模式,真正体现风险共担、质量共保、利益共享的联合生产经营宗旨,强化了产品的源头管理,消除了农兽药残留隐患,保证了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
专家指出,我国蜂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是个历史遗留的重点难点问题,也是较复杂的社会问题,彻底解决农兽药残留问题,是个长期的过程,必须政府、企业、农民三方面齐抓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