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海关总署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有关措施的紧急通知》(署监发【2005】427号文)精神要求,张家港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防控禽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防控及应急工作方案,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提高控制能力。
二是严密现场监管。通关部门严格验凭《出(入)境货物通关单》和相应的进出口许可证件验放禽类及制品等货物,对来自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坚决禁止进出境。物流监控部门对出发自或途径境外疫区港口的船舶所载禽类活体和制品列入必报目录;加大对国际航行船舶所属船员的检查,一旦发现有禽类活体或物品的立即扣留并报海关处理;对船舶下船垃圾如含有禽类制品的,必须先经检疫部门处理;对本港船舶服务企业供应的禽类伙食,向海关申报必须提供检疫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查验部门加大查验力度,防止伪瞒报和夹带禽类及其产品进出口。海关各业务现场加强与检疫、码头、边防等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格局。
三是加强关员防病意识。密切关注关员的身体健康,加强对关员的卫生宣传教育,不提倡关员近期至疫区旅游,避免与活禽接触,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关员的防病能力,同时加强饮食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