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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特大成品油走私案宣判
      
    日前,宁波海关查获的近年来最大一起海上走私成品油案件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舟顺15号”特大成品油走私案被告7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12年不等,并分别处罚金5万―60万元不等。对宁波海关扣押的1189余吨涉案走私柴油和走私运输工具“舟顺15号”予以没收,由宁波海关将先行拍卖所得款633万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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