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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局推出“四项措施”提升形象
      
    11月1日上午,由宁波海事局法规处、办公室、人教处三个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督察组就局机关各部门和三江口海事处全体工作人员的着装情况进行检查,对未严格按照部局《海事官员制式服装着装规定》规范着装的情况,提出批评,当场予以纠正,并就如何规范着装进行了细致的讲解与演示。这是近日宁波海事局在执行部局海事制式服装着装规定、规范全局工作人员制服着装行为方面推出的四项措施之一。
  为切实保证全局在职工作人员按时、按规定着装,并规范行政执法证的佩戴,宁波海事局一方面制作发放了统一的证件皮套与配套佩带,规定了海事行政执法证的佩戴时间、佩戴形式等要求,保证执法证佩戴统一、规范。另一方面,该局通过OA系统和短信平台公布着装规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着装要求和标准。此外,局职能部门正在抓紧起草《海事官员制式服装着装督察制度》,在部局制订着装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将本局对海事着装行为的督察活动制度化,为规范着装进一步提供制度保障。
  推出四项措施,提升海事文明,是宁波海事局在着力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主业的同时,重视形象建设,以“三个统一”为指导,打造“文明海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既有利于提高全局海事执法文明程度,也必将对全局职工队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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