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作备忘录》要求,海关总署和四川省政府按照“统一认证、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的原则,共同建设融合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物流的口岸公共信息平台。四川省将对现有与大通关和口岸物流相关的信息系统进行整合,通过建立四川省电子口岸,实现 数据共享和联网核查,同时在这个平台上建立和完善空运转关、铁海联运的快捷通畅机制,与省外重要口岸形成相互依存、共同进步的物流供应链体系,为四川省的大通关、大物流、大经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