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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居全国首位
      

广西检验检疫部门积极向出口企业宣传优惠原产地证知识,使签证量大幅增加。据统计, 2004年,广西检验检疫局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E证)4885份,今年1­―8月份签发7450份,均居全国首位,比排第二位的山东省还多3209份。按《中国-东盟框架协议》,出口企业持有F0RM E原产地证书即可享受1.8%关税减免率,大大增强了出口企业在东盟贸易区的竞争力。

FORM E证是产品国籍的证明,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早期收获”方案项下所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身份证”,我国商品凡出口到东盟国家,凡符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关税的有关规定,只要签发了FORM E证,该批货物就能够享受更优惠的进口国关税待遇,直到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时享受“零”关税为止。

2005年7月20日,按照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规定的时间表,中国与东盟的货物贸易降税计划正式启动,中国和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和泰国等东盟六国相互实施自贸区协定税率。 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降税计划共涉及7000种商品,按照《货物贸易协议》的规定,2005年我国实际下调税率的商品共3408种,包括2004年1月1日已开始实施优惠税率的“早期收获”产品。其中,对东盟六国统一适用协定税率的产品共2810种,对六国分别适用协定税率的产品共561种,此外还包括37种实行从量税和复合税的产品。其他商品仍暂按最惠国税率执行。我国海关凭上述六国指定签发机构所签发的优惠原产地书Form E,按照中国-东盟自贸区协定税率征税验放来自这些国家的进口商品。我国相关出口商品亦由上述六国海关凭Form E征收关税和验放。东盟中的柬埔寨、老挝、菲律宾和越南将在完成其国内审批程序后与我国相互实施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

为帮助辖区企业充分了解、掌握、运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规则,使企业出口产品获得关税优惠,带来更多的利益,促进外贸经济的发展,广西各口岸检验检疫局加强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宣传,签证人员多次深入企业,向出口企业领导和参与外贸合同签订的业务员宣传产地证的作用、意义和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并在各报检大厅利用公告栏和触摸屏进行F0RM E 证宣传,积极引导企业申请签证,帮助企业了解并使用F0RM E证。同时,对前来办理产地证的申领员和货物出口到东盟的报检员进行逐个跟踪提醒。由于做好宣传咨询工作,当地外贸企业很快就了解到签发Form E 证的好处,积极向检验检疫局申请签发Form E证。同时,广西检验检疫局提醒企业,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FORM E证签发机构,负责签发对东盟的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企业可到辖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领原产地证书,其出口产品凭证享受东盟六国协定税率。检验检疫机构可提供电子签证服务。FORM E证的申领单位须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注册,可安装电子申报企业端软件,由申领员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按要求完成申请单和证书的填制工作,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信息平台发送申领信息,经检验检疫机构签证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签发完毕的优惠原产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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