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签署备忘录双方合作的范围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积极支持和推进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建设,应用推广电子通关(通关单电脑联网核查)、“一单两报”(一次录入、分别申报)、物流信息、统计信息等信息交换,推广在口岸旅检现场X光机“一机两屏”的应用,提高快速通报和联合应对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