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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检验检疫局制定新一轮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
      

日前,宁波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和浙江省、宁波市2005年大通关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新一轮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

一是加快电子检验检疫体系建设,进一步创立大通关信息化平台。研究实施宁波电子检验检疫体系建设规划,积极构建宁波检验检疫电子把关和电子服务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检验检疫电子监管视频监控系统,争取在2005年年底前覆盖到海空口岸和查验场地;大力组织实施,对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及企业全面推广应用出口货物电子监管系统;以检务工作为切入口,开发应用出口货物电子转单短信申报系统、检验检疫审单预警系统,提高单证流转和办结时效;充分利用电子检验检疫体系的信息化平台,开展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分析,积极参与宁波电子口岸建设,提高口岸工作运转效率。

二是深化检验检疫监管业务和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大通关效能平台。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借助数据监控和关键控制点视频监控,开展木质包装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加强重点检疫监管;改革机电产品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变传统的批批检验监管模式,科学分类并合理应用批批检验、型式试验、抽批检验、质量体系监督等检验检疫新模式;研究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监管流程、检验检疫方式、单证流转、查验点的布局等工作环节,强化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推进检验检疫监管工作重点向安全、卫生、环保、健康、反欺诈和涉及国计民生等方面转移;不断完善各口岸分支机构职能,进一步优化口岸服务环境。

三是转变观念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大通关服务平台。制订实施检验检疫业务急件办理办法等服务企业的相关制度,积极探索“集中审单、随机派单”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关检协作、检贸协作会议、重点企业联系等机制和制度,加强信息互通,密切相互间协作;制订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通报制度,有效加强监管,指导企业规避进出口风险;加强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打造检验检疫信用管理体系;加强许可证和卫生注册工作的监督管理,帮促出品食品生产企业通过外方检查;帮助所辖出口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企业质量控制能力;继续完善检疫检验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责任制,完善口岸“5+2”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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