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统计,2005年前3季度,我国出口稀土5.04万吨,贸易值2.33亿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3.6%和增长14.1%。并呈现以下特点:
一、出口企业分别来自江苏、北京及内蒙古等省区,其中来自江苏省企业出口稀土量、值分别占到出口总量、值的18.3%、25%;来自北京企业出口稀土量、值分别占到出口总量、值的18.4%、24.7%;来自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出口稀土量、值分别占到出口总量、值的12.7%、8.7% 。
二、出口目的地主要集中在日本、欧盟和美国,其中出口至日本稀土量占全部出口总量的36%,出口至欧盟稀土量占24.8%,出口至美国稀土量占24.1%。
三、出口关别主要集中在天津和上海关区,从上述关区出口的稀土量占全国出口总量的82.4%。
四、经营主体以国有企业为主,国有企业出口量、值分别占到出口总量、值的54.4%、58.4%,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量、值分别占到出口总量、值的23.7%、22.2%;私营企业出口量、值分别占到出口总量、值的15.9%、15%。
五、贸易方式主要为一般贸易。
2005年前3季度我国稀土出口数量下降主要受国家根据宏观调控和有关产业发展政策要求,自2005年5月19日起,将稀土原矿等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政策影响。稀土产品出口价格有所上涨,其原因主要有几方面:一是稀土产品取消出口退税。退税是出口稀土产品利润的主要组成部分,从今年5月1日起国家取消稀土产品出口退税,使稀土产品出口利润大大降低,无形中增加了生产成本,导致稀土产品价格的上涨;二是企业环保投入增加。由于黄河内蒙古段水污染治理力度的加大,沿岸相关生产企业被限期停产治理,各企业投入资金增加环保设备,进行排污处理,直接增加了作为稀土产品初始产品的混合碳酸稀土的生产成本,也导致了稀土产品价格的上涨;三是稀土产品生产量减少。由于企业被停产进行排污处理,其中包括占内蒙古包头地区稀土产品出口量一半的两大稀土产业,稀土产品暂停生产,加剧了供需矛盾,直接影响了稀土出口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