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保税区海关有关人士介绍,落地征税政策促使汽车经销商清理库存。2005年9月14日,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出44号公告,规定“自10月1日起,以进入国内市场为目的的汽车应直接在口岸海关办理进口报关、纳税等手续,保税区不得再存放以进入国内市场为目的的进口汽车,保税区海关将不再为此类汽车办理进口报关、纳税等手续。”为降低经营风险,节约成本,避免因退运而带来的运费等一系列损失,保税区汽车经营企业筹措大量资金将汽车完税出区,导致9月份出现汽车集中报关进口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