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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口岸全面实行“5+1天” 通关工作制度
      
    自9月10日起,大连口岸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边检、海事四家口岸查验监管单位一起,全面实行“5+1天”工作制度,这是口岸查验单位落实与大连市政府签署的《大通关责任状》一项重要通关制度的改革。9月5日,李延辉局长主持召开辽宁检验检疫局“5+1天”工作制度动员大会,就“5+1天”工作制涉及的具体问题提出五方面要求:一是要适应省、大连市对外开放的需要。继续保持上半年辽宁检验检疫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要充分认识到汇率变化、纺织品贸易摩擦、原油上涨等多种影响外贸的不利因素,积极化解各种矛盾;二是实施“5+1天”工作制度是辽宁检验检疫系统配合地方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辽宁检验检局已经与大连市政府签定了有关“大通关”工作的承诺书,落实“5+1天”工作制度是承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要严格落实辽宁检验检局“5+1天”工作制度。要把周六的工作质量等同于普通工作日的工作质量,严格考勤,严格领导带班制度。该局领导也将参加“5+1天”工作制度的带班工作,将不定期地到各个执行地点进行督促检查;四是要接受社会的监督。在“5+1天”工作制度中,不满足于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各个基层单位就“5+1天”工作内容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各界的监督;五是要树立无私奉献的精神。“5+1天”工作制度是个新事物,地方政府在落实该项工作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各单位和部门的困难,给予了力所能及的政策扶持。各单位和各部门要发扬能吃苦、能战斗的精神,反映出检验检疫系统的风采,争取在大连口岸各单位中做得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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