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检测机构应慎选
近日,宁波某电器生产企业为了进一步验证替代材料的可靠性,送样到宁波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进行检测,据称该材料已经国内某检测机构检测,并为合格产品,产品明显处也加贴了“RoHS”标志。但宁波检验检疫局实验室多次检测的结果显示:该产品部分材料有害物质超标。随着欧盟RoHS指令正式实施期限的临近,生产企业也加紧了应对的准备工作。与此同时,检测机构似雨后春笋迅速冒了出来,宁波地区大大小小的就有近十家。一方面这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正常反应,通过竞争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检测成本;但另一方面检测机构鱼目混珠,参次不齐的检测技术和水平给指令的检测和应对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通过一年多的检测经历和对企业的实地调查,宁波检验检疫局实验室人员发现不少企业对于指令的认识以及检测工作存在几大误区。首先一些企业仅检测某一批样品或某一规格型号样品,就认为可以覆盖所有产品。对此,专家指出厂商应根据零部件供应商是否建立指令限制物质质量管理体系及执行的状况来确定其检测周期,风险较大的应采取高频率的抽查。调查中发现许多生产企业的相关检测能力较弱,尤其缺少涉及RoHS指令的检测设备和专业人才,无法保证使用的器件符合欧盟指令要求,这就需要企业去选择合适的检测机构。另外部分规模较大的企业采取自购设备自行检测的方式,专家认为从经济效益角度来说并非是好的选择,因为购买全套的RoHS指令检测设备要耗费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其次由于电子电器产品组成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采用不同的预处理和检测方法会使检测结果出现很大的差异。其次,许多企业还存在国外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更有用的想法。其实目前欧盟并未指定或认可某家检测机构,只要取得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及实验室均可进行ROHS指令限制物质的检测,并具有法律效力。由于RoHS检测市场潜力的诱惑,市场上不少以盈利为目的的、非官方的检验机构或代理机构进行低价竞争,以低价格吸引客户,以低质量服务回报企业,甚至未经检测而随意出具报告的,鉴于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不要贪图便宜和“方便”而不问实验室资质和资格,最后受损害的还是企业自身。第三,许多企业没有正确理解检测样品的慨念,由于RoHS指令所指的样品是个均一物质,这就要求检测部门在检测前需要对产品进行拆分,以获取成分均匀的检测样品(均一物质),而不是许多企业所理解的产品既为一个检测样品的慨念,有些检测机构存在把很难拆分的样品合为检测的现象,表面来看似乎检测费用降低了,实际上这样的检测存在着巨大的市场风险。
为获取准确、可靠的检测结果,检验检疫部门认为电子电器生产企业应优先选择质量管理体系和检测水平都能得到有效保证的实验室或机构,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得到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认可或国际互认;长期从事专业检测工作、仪器设备集中、管理和使用规范,实验室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拥有高素质的技术人员和先进的检测设备;.实验室有能力开展相关检测科研工作。
总之,检测是应对RoHS指令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检测市场检测水平良莠不齐,务必需要企业慎重选择,除此之外,生产企业应从人类健康与环保角度提高认识,从源头抓起,加强研发,制定和落实全面的过渡方案,提高产品在欧盟市场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