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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4家进出口企业首次进入海关总署评定的诚信守法企业“红名单”
      

近日,海关总署公布了2004年度诚信守法企业“红名单”139家,我省太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山西杏花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山西吕梁地区进出口公司4家企业榜上有名。

据太原海关权威人士介绍,“红名单”中企业是在海关管理A类企业中通过“好中选优”确定的。2004年初,海关总署在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公布了第一批 “红、黑名单” 企业。红名单企业可以说是A类企业的“好中选优”,黑名单企业均是走私违法企业,同时也是海关分类管理中的重点监管对象。在第一批“红名单”中,全国共69家生产型企业入选,而我省却无企业入围。

“红名单”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海关管理,进出口行为规范,三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在商务、工商、税务、外汇、银行等部门亦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上一年度进出口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

今年,太原海关从山西经济欠发达的省情出发,把服务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公布实施服务山西外向型经济发展22条措施,积极促进山西重点企业进入‘红名单’,享受国家便捷通关优惠政策。通过采取向企业多次宣传政策、开展业务知识培训、规范企业经营和帐册管理、与企业签订《合作备忘录》、与省内各有关部门建立综合治理联系配合机制等有效措施,引导企业自律,便利合法进出,最终力荐21家企业成为海关管理A类企业,4家企业进入“红名单”。

此次进入海关总署“红名单”的4家企业将在今后的通关过程中享受到海关给予的7项优惠和便利待遇:1、实施“先放后税”,即海关对进出口的货物审结后先凭税款担保放行,随后企业在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的15日内缴纳税款;2、企业按规定提前预约海关监管现场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办理加急通关手续的,海关优先予以安排;3、经企业申请,对应当查验又不便在通关现场实施查验的进出口货物,海关优先派员到企业生产或装卸环节实施查验;4、企业进出口“海关必检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可以免于化验;5、可优先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换证及报关员注册登记手续;6、优先办理进出口商品规类和化验手续;优先办理加工贸易网上备案、变更、报核等手续;7、海关按规定可以提供的其他便利措施。

4家“红名单”企业将为我省广大进出口企业起到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同时也为我省建立企业诚信体系提供了一个公开透明的窗口,我们期待更多的企业进入“红名单”,为我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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