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初,欧盟发布了82号通报,拟将玩具中禁止使用的邻苯二甲酸酯(一种软化剂,常用于塑制品)扩大到所有儿童保育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DEHP、DINP含量不能超过0.1%。另外,欧盟《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和《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分别已经生效或实施在即,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到电子玩具。
日本也于近期发布了第114号技术法规指令,对设备、容器或包装箱、玩具和清洁剂的规格和标准进行了修订,强调替代有害试剂的重要性以及改进分析精度的重要性。今后不符合这些标准或者规格的产品不得使用或销售。
加拿大大使馆向国家质检总局通报,有消费者在所购买中国制造的玩具枪中发现土壤(这些土壤用来增加枪托重量)。经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检验,证明符合CFIA所定义的土壤,CFIA已将这批玩具枪从加拿大市场撤出。
我国是全球最重要的玩具制造和出口大国,据权威机构统计,目前国内的玩具企业已达6000多家,85%以上为出口企业。2004年我国玩具出口总额约100亿美元,在20个大类轻工产品中,玩具出口总额排名第三位,其中70%以上仍为来料加工和来样加工。
目前,我国生产的出口玩具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制造成本增加,国际市场竞争力下降。随着国际油价和钢铁价格的不断攀升,导致制造玩具的原料成本平均上升30%左右,压缩了出口企业的利润空间,出口玩具国际市场竞争力下降,出口企业缺乏激情,特别是以低层次价格竞争为最主要竞争手段的中小型玩具生产企业生存的空间越来越小。
2、技术含量低,开发设计能力不够。出口玩具的技术含量还比较低,产品创新程度不高,开发设计能力不够,目前主要以生产传统型玩具为主,如毛绒玩具、塑料玩具和填充玩具,以及简单的电子玩具,而智能型玩具、精品玩具、自主设计的个性化玩具很少。同时,缺乏专业技术人才,技术开发力量薄弱,导致企业无法整体开发、设计和生产,无法形成配套的产业链。
3、缺乏品牌意识,多以仿制为主。目前,大多数玩具生产企业不重视品牌建设,缺乏自己的品牌,多以仿制为主,来样加工、贴牌生产。
4、贸易方式单一,多以加工贸易为主。目前,玩具出口贸易形式主要以加工贸易为主,来样加工型的玩具品种占出口玩具品种总数的95%以上。来样加工型玩具生产企业主要利用中国廉价的劳动力,赚取少量的加工费用,企业利润普遍低下。
5、出口“门槛”抬高,企业“免疫力”不强。欧洲是中国出口玩具的第二大市场,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维护本地区相关行业的市场竞争力,欧盟根据WTO有关法则,制定并颁布了一些以环保、安全为名的法规。据了解,此前欧盟针对中国出口的玩具已连续出台了《关于化学品的注册、评估、许可办法(REACH)》、《禁用有害偶氮染料》和《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指令》等规定,限定了严格的环境、安全标准。今年6月初,又颁布了82号通报,规定“玩具中邻苯二甲酸酯类DEHP、DINP含量不能超过0.1%”;8月13日,欧盟启动了《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规定称电子电气产品中交流电不超过1000V,直流电不超过1500V的设备必须报废,电子玩具又受到冲击;明年7月1日,欧盟将施行《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提高了对玩具科技含量的要求,增加了玩具出口企业的成本,如按照ROHS指令,通常一个型号产品的测试费用就高达3-6万元,成为挡在玩具出口企业面前的又一道高“门槛”。中国玩具企业由于成本高、技术低、无品牌、贸易方式单一,加上信息相对比较闭塞,销售渠道不畅通等原因,面对国外各种技术壁垒、绿色壁垒,自身免疫力不强,很容易被国外一道高过一道的“门槛”挡在门外,很难进入国际市场。
对于中国玩具出口企业自身存在的居多问题,有关专家提出了不少建议:
一是玩具企业应该加强自检自控体系建设,重视安全质量管理,采用低成本的新型环保材料,严格按照进口国技术法规和我国新颁布的《国家玩具技术安全规范》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符合相应技术标准;
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预警,帮助企业制定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有效措施,提高企业对国际市场信息的分析和判断能力,避免因国际贸易环境突变而受损,降低玩具出口风险;
三是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品牌意识,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加大高科技产品开发力度,增强自主开发和创新能力,应从依附式发展转变为自主式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
只要玩具业相关人士对目前出口玩具企业存在的问题有清醒的认识,相信中国的玩具将一定会在世界大市场中闯出一片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