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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遗失证件可在深圳、珠海办理
      
    记者日前从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获悉,自2005年8月15日起,在内地遗失证件需加急办理的港澳居民可以到深圳、珠海签证办事处办理出境证件。办理时,可凭内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报失证明(如无报失证明,由本人书面报告遗失情况)办理,或通过深圳、珠海签证办事处授权的旅行社代办。

  深圳签证办事处指定的受理口岸和代受理旅行社分别是:深圳罗湖口岸,香港中国旅行社深圳接待联络部(地址:深圳火车站连廊2楼C4铺,电话:0755-82328679,办公时间:8∶30-21∶30);珠海签证办事处指定的受理口岸和代受理旅行社分别是:珠海拱北口岸,广东省拱北口岸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拱北迎宾大道南1001号口岸联检大楼底座层A06号房,电话:0756-8167052,13926937740,办公时间:8∶30-21∶30)。

  该处负责人提醒市民,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新规定的详细内容,可登录“出入境便利网”(网址:www.sz3e.com)或拨打咨询电话95000100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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