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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机电产品不再实施出口许可制
      
    从市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获悉,从8月1日起,部分机电产品不再实施出口许可制,主要包括12大类机电产品,分别是:电焊机、IC电话卡式电度表,电线电缆,1100瓦以下的小功率电机,摩托车、汽车、工程机械(汽车起重机、罐车),低压电器,电子产品(收录音机机、组合音响、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录放机、微型电子计算机系统),轻工机电产品(家用洗衣机、家用电冰箱、电风扇、电饭锅、电熨斗、灯具),电动工具,医疗器械(X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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