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至上:四川肉类产品出口的基本原则
四川是生猪生产和猪肉出口大省,占四川农产品出口量的一半。去年出口达15万吨,创历史最高记录,名列全国第一。四川部分地区发生人猪感染链球菌病疫情后,记者就四川出口肉类食品安全卫生问题,专访了主管四川出口猪肉安全卫生和出境人员健康体检的四川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王吉顺。
记者(以下简称记):四川猪肉主要出口到哪些国家或地区?
王吉顺(以下简称王):四川猪肉主要出口到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朝鲜、新加坡等国家和我国港澳地区。
记:对出口肉类产品是如何进行监督管理的?
王:四川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口肉类加工企业实行卫生注册管理,对出口肉用猪养殖场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卫生注册和备案管理都有严格的程序和标准。目前,四川有25个经检验检疫部门卫生注册的出口肉类加工企业,出口肉类加工企业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HACCP体系,从收购到加工储存,有一套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出口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都来自检验检疫部门登记备案的养殖场,养殖场实行“五统一”管理(统一防疫消毒,统一仔猪,统一用药,统一饲料,统一收购屠宰)。工厂收购的原料是安全的,并且是在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督下生产。因此,出口肉类产品有一套严格的检验检疫管理措施。
记:疫情发生后检验检疫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王:疫情发生后,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四川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们及时启动了口岸人员和动物防控应急预案,做到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后勤保障到位,工作目标到位,监管职责到位。四川检验检疫局和各分支检验检疫局及时组织200余人次对四川25个出口肉类加工企业,500余家出口肉用猪、羊备案养殖场进行了3次“拉网式”检查,经检查备案养殖场及其出口企业,均未发生人猪感染链球菌病的情况。此外,我们还加强了人员培训,为疫情监测提供了技术保障,加强了三个方面的监管:一是加强了备案养殖场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养殖场认真做好兽医卫生防疫和消毒工作,完善相关记录;二是加强收购环节的监管,严格审查“三证”和饲养记录,确保工厂收购的原料来自安全非疫区的受控养殖场;三是严格屠宰加工过程的监管,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加工设备、工器具和加工场所清洗消毒工作,确保产品在安全卫生条件下进行生产。
记:四川非疫区产品是否能出口?
王: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疫情发生后我们及时暂停了疫区企业产品出口和四川企业对我国港澳地区的出口,对非疫区的企业出口到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进行严格检验检疫后出证放行,决不让疫病传出国门。
记:出口肉类是怎样检验检疫的?
王:检验检疫部门有一套完善的监督管理和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标准和技术法规。首先是获得卫生注册的企业要在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督下按出口肉类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其次是每批产品生产完毕后,四川检验检疫部门还要抽样进行微生物和药物残留检测,检验合格后在检验检疫部门监督下发运出口。同时,我们每年还要按计划对出口产品和生猪抽样进行疫情监测和药物残留监测,一旦发现情况,随时采取措施。
记:那就是说,四川出口的肉类是安全的,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了?
王:当然没问题了!出口产品是在检验检疫部门的严密监督下生产的,出口企业收购的猪只是来自安全非疫区和备案养殖场的,并经过严格的宰前宰后检验检疫,在良好的卫生条件下生产加工的,所以经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后出口的产品是安全卫生的,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目前,四川局在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领导下,配合四川省委、省政府全力做好四川猪肉全面恢复出口的各项准备工作,预计疫情扑灭后四川猪肉就会很快全面恢复出口。
记:检验检疫部门还承担出入境人员检疫任务,此次疫情发生后四川出境人员是否发生感染链球菌病的情况?
王:四川出境人员未发生感染链球菌病情况。从疫情发生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对来自资阳、南充、自贡、成都等16个地区的1099名外派劳务人员(农民工)进行了出国体检,均未发现可疑病人;在机场国际口岸,我们已检疫查验出境人员44790人次,检疫出境航班393架次,都没有发现相关可疑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