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海关在对宁波某工艺品有限公司申报出口的一票家具进行布控查验时,发现实际出口货物为仿古家具与旧家具混装,经浙江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发现其中掺杂大量民国时期文物,有民国时期木格门窗388件、木凳149件,合计537件国家限制出境文物,而销售单位无法出示一般文物出境许可证明和鉴定标识。这是今年以来宁波海关查获的首起出口限制出境文物案。
据海关统计,在当前查获的文物出口案件中,清末、民初时期的古旧家具、陶瓷制品等限制类出境文物,占据较大比例。宁波海关提醒企业,在出口古、旧木家具等类似的货物时,要先到有关部门取得文物出境许可证和鉴定标识。不然,企业不仅不能出口货物,而且还要受到罚款、甚至是没收货物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