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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厦海关联手建设“大通关”
      

为进一步推进“大通关”建设,6月10日,福州海关和厦门海关这两个直属海关总署的单位签订了《“就近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协作备忘录》、《福厦海关价格联盟联系配合办法预案》和《福厦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协作办法》三项合作方案,此举标志着福厦两关联手推进我省区域海关管理一体化进程又向前迈进一步。

根据《“就近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协作备忘录》,自7月1日起,“就近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届时,福州海关辖区内的福州、莆田、宁德、三明、南平和厦门海关辖区内的厦门、漳州、泉州、龙岩等地区的进出口企业无论从上述哪个口岸进出口货物,均可直接选择就近的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不再受福厦两关的关区限制。该模式在更大程度上、更广范围内给予了进出口企业通关手续上的快捷和方便。

《福厦海关价格联盟联系配合办法预案》旨在加强海关估价管理信息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和统一税收管理执法尺度,维护公平竞争。在此基础上,两关将联合成立“福厦海关价格联盟”,收集、整理和交流有关进出口商品价格方面的信息。

《福厦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协作办法》则加强了福厦两关区海域“结合部”的海上缉私力度。根据该协作办法,两关将建立联络员制度,对在福厦海区发现的重大走私案件以及出现的走私新动向,实现信息共享,必要时采取联合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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