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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质包装ISPM15新标准日渐被各国采用
      
    近日,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通报,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对关于实施木质包装国际标准(ISPM15号)时间和要求进行了大的修订,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实施木质包装国际新标准,要求我国对出口货物木质包装按照要求进行处理。

    为防止林木有害生物随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在国际间传播蔓延,2002年3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公布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ISPM15号),要求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在出境前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确定的专用标识。对于不符合国际标准的木质包装,进口国家或地区将在进境口岸采取除害处理,销毁,拒绝入境等措施。
  
    目前,新西兰、巴西、澳大利亚、印度、土耳其、南非、秘鲁、欧盟业已正式实施ISPM15号标准,其中,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可以按照ISPM15号要求处理并加施标记,也可按照以前的要求(溴甲烷熏蒸不少于24小时)处理并出具证书。印度和土耳其还要求不准带有树皮。欧盟要求2005年3月1日以后除须符合ISPM15号规定外,根据欧盟2005年3月2日公布的2005/15/EC指令,2006年3月1日起木质包装不得带有树皮,并须在标识中加注DB(去皮)。

    据了解,还有一些国家即将正式实施ISPM15号标准:韩国、菲律宾、智利将于2005年6月1日起实施,美国、加拿大、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将于2005年9月16日起开始实施;其中,韩国要求针叶木包装照ISPM15号要求热处理或溴甲烷熏蒸处理并加施标记。另外瑞士、斐济、理斯兰卡也已采纳ISPM15号标准,起实施具体时间尚未确定。

    至此,已经或即将对我国出口货物木质包装提出检疫及除害处理的有新西兰,巴西,澳大利亚,印度,土耳其,南非,秘鲁,欧盟, 韩国,菲律宾,智利, 美国,加拿大,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 瑞士,斐济,斯理兰卡等30多个国家。

    随着欧盟东扩和ISPM15号标准的日渐推广,要求我国对出口货物木质包装按照国际标准进行处理的国家也会越来越多,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外贸出口企业,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以及国际货运企业,要随时关注各国政策的变化,详细了解不同国家对进口货物木质包装特殊的检疫要求,同时按照我国检验检疫机关的规定,对出境木质包装进行处理,并加施规范的标识,确保货物顺利通过检验检疫,避免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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