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与中石化自2004年11月签定合资建设30万吨级原油码头合作协议以来,积极开展有关工作,原油码头及原油储罐区的工可已分别在南京和日照召开审查会议,30万吨原油码头、航道及管道储罐工可报告已完成编制审查,6月份可上报国家发改委。经过近半年的磋商,双方就合资公司的合同、章程达成一致。5月17日,合资公司合同、章程签字仪式在日照碧波大酒店举行。日照港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郑玉平与中石化生产经营管理部副主任段彦修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合资合同》和《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章程》。双方决定在日照市注册设立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建设和经营岚山北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不含原油储罐区),注册资金5亿元,双方各出资50%。市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合资合同、章程的签署,标志着合资公司进入了实质性运作和建设、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