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从巴基斯坦到我区购物巴籍商人反应,去年年底我国政府批准将巴基斯坦大米列入享受普惠制待遇商品范围之后,近期巴基斯坦政府为促进农产品出口制定并公布一系列农产品出口优惠政策从而提高农业种植户和出口农产品企业积极性,为本国产大米在中国农产品市场找到立足之地打好了基础。
因我国对进口大米等农产品具有严格的检疫规定,大米质量达到我国检验检疫标准和我国政府只有在认定巴基斯坦大米进口商服从有关规定的能力之后才能允许巴大米进口。为此目前巴基斯坦大米出口商通过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和喀什国际机场纷纷到我区积极了解并收集我国农产品进口政策和检验检疫规定信息,同时红其拉甫口岸对口的苏斯特口岸确定为主要出口口岸,为今年5月份红其拉甫口岸开关着手准备,逐步开拓我区农产品市场做好了积极准备。
红其拉甫口岸是我区与巴基斯坦接壤唯一陆路口岸,近年来随中巴贸易不断发展,口岸出入境贸易总额呈不断上升趋势,其中进口贸易额也处小规模发展势态、货物种类也日益多样化。这次我国政府批准将巴基斯坦大米列入享受普惠制待遇商品范围这一政策不但增加我区与巴基斯坦贸易额,还给我区外贸企业带来良好的贸易商机,为进一步开拓巴基斯坦农产品贸易市场提供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