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30926盘非法DVD光碟,其中898盘为淫秽光碟,宁波口岸查获的最大一起淫秽光碟和非法出版物走私案件最近尘埃落定---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宁波海关查获的丁某夫妇走私淫秽物品一案做出判决,判定63岁的丁某和59岁的妻子犯走私淫秽物品罪,分别处有期徒刑七年、五年,并处罚金合计人民币5万元。
去年4月,宁波北仑海关在对温州某外贸公司申报出口到阿联酋的一个集装箱进行查验时,发现该集装箱中夹带了36纸箱共30926盘非法出版的DVD光碟,经鉴定其中898盘为淫秽物品。宁波海关缉私局迅速赴温州、义乌、珠海等地调查排摸,发现本案有较为稳定的进货、储存、包装、运输渠道,并通过走私等非法途径牟取暴利,是一起有预谋的走私犯罪案件。在调查期间,走私分子丁某夫妇闻风潜逃至河南郑州、新乡一带,缉私警察通过周密部署、连续奋战,终于在去年7月下旬将又秘密潜回温州的犯罪嫌疑人---丁某夫妇一举抓获。
经查,丁某夫妇的儿子在阿联酋经商,想从国内出口淫秽DVD影碟到阿联酋销售。丁某夫妇即购得36箱计30926盘DVD影碟,并在重新包装后以“水晶工艺品”的名义将上述DVD影碟委托外贸公司向宁波北仑海关申报出口。
该案是宁波口岸查获的淫秽光碟和非法出版物案件中的数量之最,而年逾花甲的夫妇俩共同走私淫秽光碟出口的案件实属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