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入WTO后,民营企业外贸进出口经营权准入“门槛”日渐降低,民营企业的外贸活力不断显现。2004年,民营企业出口继续高速增长,成为拉动福建省外贸出口增长的一支重要力量,据福州海关统计,全年福建民营企业出口额首次超过50亿美元,达到53.5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同)增长90.58%,占同期福建省外贸出口总值的18.2%,比重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9个百分点。
一、 福建省民营企业出口主要特点:
1、 出口企业规模不断壮大。经营出口业务的福建省民营企业已经达到2232家,比上年增加了952家,增长74.38%。新增民营企业累计出口11.71亿美元,占同期福建省民营企业全部出口总额的21.9%,拉动民营企业整体出口增长19.8个百分点。在企业数量规模不断扩张的同时质也得到提升。2004年福建省出口额超1亿美元的民营企业有4家,超1千万美元的有98家。
2、 一般贸易为出口主导贸易方式。福建省民营企业一般贸易方式出口额达51.53亿美元,增长93.18%,占同期福建省民营企业出口总额的96.3%。加工贸易出口额达1.91亿美元,增长1倍。
3、 以传统商品出口为主。服装及衣服附件仍为福建省民营企业最大宗出口商品,出口额达16.64亿美元,增长1.3倍。传统商品中鞋类、花岗岩石材及其制品出口金额分别达到6.86亿美元和4.45亿美元,分别增长93%和32.2%。上述三大传统商品占福建省民营企业出口总额的52.2%。机电产品出口也得到了长足发展,2004年出口额达7.53亿美元,增长83.78%,占14.1%。
4、 主要出口地为欧盟、香港、美国和日本。欧盟、香港、美国、日本是福建省民营企业前四大贸易出口地,2004年出口额分别达8.83亿美元、7.08亿美元、6.91亿美元、5.11亿美元,增长38.96%、1.5倍、91.75%和60.39%,共占同期福建省民营企业出口总额的52.2%。
二、 民营企业出口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
1、 政府政策的扶持对民营企业出口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近年来,我国外贸流通领域对国内民营企业的开放步伐加快。1999年国家取消对非公有制经济从事外贸经营的限制;2003年9月放宽对进出口经营企业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将进出口经营资格核准登记的权限下放到地方;2004年7月新《外贸法》正式实施,对外贸企业经营资格的要求进一步降低。到目前,民营企业在外贸经营权准入条件上已基本实现了“国民待遇”,民营企业跨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的积极性空前提高。
2、 经营机制灵活等优势使民营企业具备良好的竞争力。民营企业凭借自身机制灵活,企业负担轻,生产成本低,资本积累快等优势,能根据国际、国内市场形势随时调整经营策略,较快地适应市场变化,有效地抵御市场波动的风险;同时,生产成本低的特点使其出口商品具备了较强的价格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