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零时起,船舶过洋山水域要报告,这是上海海事局日前制定下发的《上海洋山深水港(一期)水域施工期间船舶报告制规定(暂行)》所规定的。
为保障上海洋山深水港水域施工期间船舶航行安全,维护正常的航行秩序,保护东海大桥。《规定》要求在上海洋山深水港(一期)水域施工期间进出洋山水域的500总吨及以上船舶、拖轮船队以及客船、交通船要按规定向上海海事局洋山港海事处报告船舶动态。
《规定》定还明确了报告的内容和要求。航行计划报告的内容为:船名、呼号、国籍、船长、船宽、吨位、吃水、水面以上最大高度、出发港、目的港或泊位(锚位)、预计开航时间、载货种类与数量、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规定》还明确了报告的专用频道和守听要求。上海海事局洋山海事处接收船舶报告的VHF频道为71频道,呼叫名称为“洋山港海事处”。VHF71频道为洋山海事处接收船舶船位报告和进行航行安全信息广播的专用频道,禁止船舶在此频道上进行与船位报告无关的通话。船舶、设施在洋山船舶报告制水域内航行和锚泊,均必须有人守听VHF71频道和VHF16频道,保证能随时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