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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筹备 顺利开征 宁波海事局开出辖区首张港口建设费专用票据
宁波海事局 王鹏       
    10月1日08:57,宁波海事局开出首张港口建设费专用票据,标志着辖区港建费征管工作正式由海事机构接管。
 
    当天上午08:10,宁波海事局直收点港口建设费征收窗口迎来了第一艘船舶――新兴达16,该船于2011年10月1日0800时到达大榭晶达码头,出港需装载炉渣950吨,依据征管办法及规程要求,需按照国内出港标准全额征缴货物港口建设费。宁波海事局征稽人员第一时间按照流程审核《船舶载运货物清单》和运单一致情况,确认一致后,在清单上加盖“舱单备案专用章”,将舱单货物信息录入港建费征管系统,并通过POS机刷卡方式顺利向缴费人收取了第一笔港口建设费。
 
    港口建设费开征首日,宁波海事局职能部门全员深入辖区直收工作量较大的站点,指导具体征收工作及软件系统操作,并及时解答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下一步,宁波海事局将继续做好港建费征管初期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并优化征收流程,避免港建费征收工作影响港口生产秩序,切实提高货物通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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