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工业废渣变身原矿伪装入境应引起重视
广州检验检疫局 陈平 林展翼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内对工业用原材料的需求不断攀升。近年来从国外进口工业原料的数量猛增,受利益驱动,时常有不法商人把国外废弃的工业废渣当作金属原矿进口,或对在国外处理费用较高并含有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冶炼矿渣也作为原料转移到我国,且此类案例正呈上升的趋势,必须引起重视。
以广东口岸为例,今年1-7月检验检疫部门就检出了3批伪报为原矿的进口矿渣(其中广州口岸发现1起),总重量为520.7吨、货值150.9万美元,均依法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并责令退运出境。深圳、厦门、连云港等口岸也有多起类似事件发生。经分析,国外工业废渣变身原矿伪装进口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一般以金属原矿申报进口,伪报品种主要有铁矿、锰矿、锌矿和铜精矿等,输出国主要为印尼、澳大利亚、越南和泰国等。二是伪报原矿的矿渣一般为提取其他有价金属过程中所产生的沉淀渣、冶炼渣等,经过粉碎并掺杂在原矿中混合进口,甚至提供虚假检测报告,以蒙骗国内收货人及口岸查验部门。三是在口岸被发现并责令退运后,一些不法商人往往会想方设法将退运的工业废渣转移到其他口岸再次试图入境。
国外工业废渣伪装进口不仅损害了我国进口商的合法权益,而且由于工业废渣内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入境后将给我国环境安全及人体健康构成极大威胁。为此,广州检验检疫局建议:一是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对所有进口矿产品要采取批批检验方式,加大现场检验和实验室检测力度,科学判定其主含量及有害有害物质的具体含量。二是对工业废渣冒充原矿进口行为,应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并在退运后及时发出预警信息,通报其他口岸,防止退运货物在其他口岸再次闯关。三是要围绕安全、卫生、环保及防欺诈,加强风险分析和预警,对伪报出现频率较高的进口国和进口矿,要建立一套具有针对性的快速辨别系统和科学判定程序,并对不同进口国和矿产品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对风险较高的要实施重点监管。四是要加强与海关、外经贸等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构建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大联合执法、联手宣传和后续监管力度。五是企业应尽量选择国外信誉较好的公司合作,在签订贸易合同时要注意标明矿渣、有害元素超标等相关条款及处理方法,避免因合同漏洞带来经济损失。同时,对货值较大、风险较高的货物,可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装运前检验,以确保货物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