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量计重是通过测量液体货物在检定合格的标准容器内的液位高度(或空距),或者通过读取液体货物流经检定合格的流量计内累积的体积,结合液体的温度和密度,经必要的修正后,计算出该液体货物重量的一种计重方法。容量计重为贸易有关各方提供货物交接、结算、通关、计税、索赔和理赔依据的一项重要任务,直接关系到对外贸易关系人的切身利益。检验鉴定机构应当以第三方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实事求是地开展容量计重工作,并出具重量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国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日常饮食的改变,食用植物油的需求日益增长,但由于国内植物油资源有限,每年需要从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加拿大、阿根廷和巴西等国进口大量食用植物油以满足国内需求,年均增幅达20%以上。由于食用植物油价格较高,国外一些不法商人为了牟取利益便串通装货港检验鉴定机构提供虚假的容量计重报告,从而使我国进口食用植物油“短斤少两”问题日益严重。以我国进口食用植物油集散地之一的江苏张家港口岸为例,2011年共进口各类食用植物油145.7万吨,但实际到货累计短少4796吨,共计货值556.4万美元。根据检验检疫部门所掌握的情况,装货港在容量计重上所采取的“造假”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是签发不真实容量计重报告。在目前植物油市场国际贸易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相对于买方而言具有无可争辩的强势地位,进口植物油买卖合同约定一般是以发货人提供的装货港数字作为结算依据,而装货港数字为卖方提供或卖方委托第三方商业鉴定机构进行重量鉴定。由于第三方检验鉴定市场在国外竞争相当激烈,这些商业鉴定公司大都为了自身利益而不愿得罪卖方,部分卖方伙同检验公司伪造装货港检测数据,因此其装货港数量的真实性就有了一定的商量余地。这种现象在进口棕榈油和毛豆油时都有发生。
二是船舱计量舱容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