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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检验检疫局“一个体系、三项创新、五个结合”强化执法监督 推进依法行政
舟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单军       

近年来,舟山检验检疫局积极应对地方外向型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新形势,主动站位,融入大局,着眼科学发展,深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口岸强局”,紧密围绕“加强把关保国门安全,深化服务促经济发展”的职能宗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和业务工作质量,推进依法行政,为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的建设、为舟山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一、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工作体系,确保依法行政

整合普法、对外执法稽查、对内执法监督等职能,成立了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确定法制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人员在执法监督工作领域的职责分工,加强组织保障。

几年来先后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实施办法》、《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良好企业和黑名单企业管理实施细则》、《行政执法稽查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执法监督管理办法》等工作规范,逐步健全执法监督工作依据。

统筹规划综合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绩效考核、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日常执法监督、ISO9000质量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单证审核以及行政许可等专项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监察、外部执法监督等十余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式,并精心策划组织实施,各项次内部监督检查结果相互采信,互为输入输出,渐进式落实整改并后续跟踪验证,促进了执法监督工作的系统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更有效地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三方面举措,创新执法监督工作机制

(一)创新强化外部执法监督机制

一是权力机关及行政机关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和各级人大征询意见、上门考察,积极有效回复人大和政协提案,面向各级人大、政协等社会各界聘请了十多位党风、行风监督员;充分发挥与海关等口岸查验部门,以及与工商、质监、外经贸等地方政府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共享,积极参与配合共建,拓展外部监督渠道,构建和谐口岸;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反映困难和诉求,争取关心和支持,主动接受监督,为检验检疫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司法监督。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与市检察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协作机制,定期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与市中级法院了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其他部门所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行政诉讼案件,做到警钟长鸣,同时在执法工作中防微杜渐,防范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发生,确保依法行政。

三是社会监督。接受行政相对人,社会各界群众、社会团体组织监督;在局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内容、公布《投诉告知辞》、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相关人员来信来访,及时对举报、投诉和信访件进行处理;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互动交流平台,即时了解社会各界及服务对象的诉求和反映;通过外部监督员队伍,把党风、行风廉政监督延伸到最基层、最前沿,使外部监督有重点、有方向。

四是外部执法评议。每年至少一次开展大规模的满意度调查和意见征集活动,调查对象包括行政相对人,聘请的局外党风、行风监督员、各级政府部门等,对调查所涉及问题建议及时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定期召开不同层面的企业座谈会,了解行风建设情况,了解企业诉求等。

(二)创新探索开展日常执法监督的新模式

改变了以往主要依靠事后检查和反馈而发现问题的做法,把执法监督工作前移,实现主动监督,通过跟随一线人员赴现场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或者抽取查验批次“背对背”对于执法人员现场工作状况跟踪核实等方法,进一步掌握行政执法工作状况,重点了解一线执法人员工作作风、效率、规范性、廉洁自律等情况,及时掌握动态,未雨绸缪,对所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能及早采取预防性措施,取得执法监督工作更好的成效。

(三)创新信息化手段推进执法监督工作

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网络优势,使得执法工作流程透明化,加强监督制约,畅通监督渠道,提高执法监督的有效性。配合实施出口水产品监督抽查的新模式,开发了自动抽批程序软件,避免了抽批认定过程人为因素的干扰;开发了“LRP2000样品检测管理系统”,实现了样品信息和在检测结果在抽样部门和检测部门之间的“双盲样”;开发了“单证流程查询、拟稿、签证、放行等流程监控系统”,在系统中报检号、施检部门、检验员、各流程时间节点等信息明确显示,可随时进行施检流程的统计、监控和督促,进一步规范检验检疫行为。

三、五方面结合,注重执法监督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一)执法监督工作注重法制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有效结合

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监察的融合,建立了法制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顺畅的沟通协作机制,对于局内外部相关投诉举报、日常执法监督、日常检验检疫监管等工作所获取的信息,所发现涉及执法不规范,以及执法人员违纪违规等纪检监察等问题,做到信息互通,按各自的相关规定及时处置,既能确保执法监督的深度和有效性,又能及时落实相关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纪检监察措施。

(二)执法监督工作注重与质量管理体系的深度融合

切实把握ISO9000质量体系相关要求与执法监督的契合,于体系质量目标中体现执法监督的相关要求,于体系文件控制中结合执法依据的管理,将工作质量过程检查监控、体系内审、管理评审与执法监督的具体实施相结合,既避免了体系工作与实际运作的“两张皮”现象,又使得执法监督工作与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自然深度融入,真正体现质量体系工作“似无实有、为我所用”。

(三)执法监督工作注重与综合绩效管理的深度融合

从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开始,在借鉴、吸收优秀管理模式的基础上,通过不断摸索、完善,逐步建立起了以考核为基础、以激励为根本目的的综合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在对执法部门的绩效评估考核过程中深度融合执法监督检查,细化到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及专项检查,做到有机结合、注重监督和督促整改,强化引导作用,充分实现综合绩效管理工作的“自我诊断、自我提升”机制。

(四)执法监督工作注重与行业管理机制的有效衔接

制定出台“检验检疫业务行业管理办法”,明确各业务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于局下属分支机构和相关业务领域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的职能。行业管理的监督检查结合该领域的执法监督统一筹划、一并实施,提升工作效率,有效推动业务管理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更丰富了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载体。

(五)内部执法监督实现与对外执法稽查工作的信息互通

在对行政相对人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执法稽查中,如发现涉及检验检疫机构及执法人员需追究执法责任的事项,则同时转入对内执法监督的程序;反之,在对内执法监督中如发现行政相对人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则同时执行对外稽查程序。坚持两方面工作的信息互通,在更大程度上拓宽了信息来源和渠道,增加了执法监督和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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