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综合新闻
维护海上交通安全稳定 促进海西经济飞跃发展
福建海事局       

    2007年,在福建省委、省政府和交通部,部海事局的正确领导下,福建海事局坚持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三个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打造“平安海域,支持海西建设”为目标,以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省部合作备忘录,主动呼应、主动融入、主动对接海西经济区建设大局,全力提供水上交通安全保障,有力促进了“海西”建设和口岸大通关工作。

一、2007年海事口岸管理工作回顾

(一)积极沟通,促成省部签署合作落实备忘录。

    2007年,福建海事局以打造福建平安海域,支持“海西”建设为出发点,认真研究海事管理服务“海西”建设的新思路,在实施《福建海事进一步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基础上,积极沟通、上下协调,促成交通部与福建省共同签署了《交通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平安海域,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备忘录》,旨在通过省、部共同努力,增加投入,整合资源,改善环境,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提高海上预警水平,提升海上搜救能力,促使水上交通安全适应航运经济迅猛发展的需要,适应两岸“三通”的需要,适应海峡两岸经济区建设的需要。这是交通部与省级人民政府签订的首个水上交通安全方面的合作备忘录,是践行“三个服务”一个最直接、最具体的综合系统工程,开创了海事系统与地方政府密切协作、忠诚履职、服务地方经济的新局面。

(二)加大基础投入,维护辖区海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2007年,该局继续加大基础投入,加强海事监管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改进海事监管模式和技术手段,提高水上监管能力,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增强海事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水上安全监督网络。一是在重点水域和新增作业点设置CCTV监控系统,实现远程遥控监管操作,提高了监管效率;二是加大海巡力度,进一步扩大水上现场监管范围;三是充分发挥VTS、AIS、CCTV等现代化监管设施的作用,科学合理组织船舶进出港,安排船舶护航,提供安全保障;四是加快湄洲湾水域船舶交管系统(VTS)工程建设进程,进一步提高福建沿海水域整体监管的现代化程度;五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积极依靠地方政府,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打击水上违法违章行为,有效地维护辖区水域交通秩序,确保水上交通安全,推进水上交通运输业健康发展,为船舶进出港提供良好的水上通航环境;六是结合口岸开放,着重做好开放水域通航环境的衔接工作,完成各开放及拟开放港口引航员登离轮点的确定工作,为船舶进出港口引航增加安全保障。

(三)优化口岸软环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该局始终以服务地方港口经济发展为目的,创新管理理念,提供优质服务,逐步实现海事监管从管理监督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

1、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供优越通关环境。

    福建海事局积极落实口岸通关的具体措施,通过文明创建与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干部职工立足海事,牢固树立海事发展意识,在为行政相对人办理业务时,以换位的思想,以想别人所想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严格按照八项便民措施的要求,真正做到船东满意、货主满意、群众满意。在管理上,推行政务公开,推进效能建设,强化内部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把着力点放在海事公共服务上,在工作上求深化,在服务上求延伸,在具体运作上求创新,把改善口岸通关环境作为文明创建活动的重点,做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积极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2、理顺内外部关系,建立高效运行机制。

    2007年,该局以提高效率、方便服务和监督为目的,对所属分支局的机构进行海事执法模式调整,进一步理顺海事口岸管理工作。调整后的机构,海事运行机制更加高效和统一。该局加强口岸查验单位之间的交流合作,一些分支局与口岸查验兄弟单位共同签署了开展共建和谐口岸备忘录,为共同致力于创建安全、通畅、和谐的口岸通关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加强与港口码头、船舶代理等口岸生产服务企业的沟通、协调、配合,提供船舶安全管理信息,着力改善口岸船舶通关环境,与辖区航运、代理公司建立“无缝”信息传递服务通道。

3、简化查验手续,提高通关效率。

    该局在优化工作流程上下工夫,力所能及地为管理相对人考虑,心系于民,严格履行服务承诺。

一是实行一次性办结制度。对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通常情况下实行不登轮查验,对班轮在相关证书有效期内,一次查验后不再重复检查。对进出港及装卸货不足24小时的(除特别规定外),一次性办理进出口岸手续。

二是实行7天工作制和每天24小时服务制。全天候接受船舶进出港申报,办理有关手续。对法定节假日和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动态审批项目,实行预约服务制度,确保行政审批和查验工作全部在船舶在港时限内完成,实现船舶进出港“零待时审批”,降低船舶营运成本。

三是设置快速通道。优先保障重点船舶,大型干线班轮、重要能源运输船舶、邮轮以及直航船舶等进出港,并提供护航服务,加强海事部门在口岸工作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提升海事在口岸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

四是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对需要进行安全检查和开航前检查的船舶,第一时间安排登轮检查,帮助船舶查找隐患,纠正缺陷,提高船舶营运效率,并尽最大可能减少船舶在港时间。

五是加快海事信息化工程建设。该局启动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的开发,以实现远程申报为目的,对数据进行整合,力求实现更加高效的口岸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能力。

(四)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福建口岸建设。

    该局一直以来,注重发挥海事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口岸开放工作,履行海事职责,提供良好服务,积极为政府当好参谋,协助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完善口岸扩大开放的基础性工作,有效推动口岸建设。

    一是做好水域临时对外开放工作。针对部分港区尚未正式对外开放,但急需通过海上运输开展对外贸易业务的情况,该局急业主之所急,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和指导业主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在基本具备通航安全及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先行向交通部申请临时对外开放。该局多次派出专业人员,参与完成了宁德口岸三沙港区、罗源港区狮岐码头、可门码头、福建省瀚海船业有限公司、福州松下口岸康宏码头、泉州港口岸围头港区、石井港区、深沪港区、漳州石码港区龙海国安船业福海船厂和紫顺船厂、东山冬古码头等临时开放工作。

    二是积极参与开放水域新增外贸作业点验收。配合地方口岸管理部门对已开放一类口岸中新建成的外贸作业点做好开放水域新增作业点的论证、审查工作。2007年共参加了招银港区1、2、4、5、6、14号泊位、东渡港区20号泊位、五通客运码头、国际旅游码头和泉州肖厝港口岸泰山石化五千吨码头、泉州修造船厂和福建联合石油公司30万吨原油码头等新增作业点(码头)的省级验收工作及新增作业区(点)启用的省级验收工作。

    三是协助地方政府完善正式对外开放验收前期工作。该局积极开展开放水域通航安全与海事监管等方面的研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确定开放水域的范围和进出港航道、锚地等方面,多次深入现场、协调相关部门、反复研究,以确保划定工作的科学性。

    四是认真做好全省口岸开放范围重新确认工作。根据国家五部委的联合发文精神,协助口岸部门做好全省口岸范围重新确认工作。经过努力,圆满地完成了此项繁杂任务,充分体现了该局的专业技术在口岸开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五)安全监管到位,推动两岸直航。

    该局立足于服务“三通”,服务两岸往来,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切实落实“监管严之又严、预案细之又细”的要求,积极探索直航船舶安全监管新机制,重点保障两岸直航的通航安全,推动两岸直航的顺利开展。

    一是开展通航安全整治,保障直航航线安全。该局组织开展对两岸直航航线通航安全进行评估,清理航道,增设航标。进一步加强与金门方面的沟通,推动厦金航线定期和不定期会务机制的建立,畅通两岸海事业务交流渠道。针对泉金客运航线船舶运营中出现的问题,对泉金航线航道工程(泉州段)通航安全进行整改,有效解决了泉金航线通航安全问题,对确保直航客轮航行安全,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该局积极推动“厦金第二航道”建设,研究制定五通与金门之间通航水域的海上巡航、监管计划,保障厦金航线客船“泉州”轮和“五缘”轮顺利试航厦门五通码头。积极研究厦金直航船舶靠泊厦门国际邮轮中心以及厦金海域建设VTS、CCTV的布点方案,以完备两岸直航的水上安全监管。

    二是加强对“小三通”船舶的安全检查,提高船舶安全状况。2007年以来,该局按照徐祖远副部长提出的对台直航客船监管要“严之有严、细之又细”的指示精神,加强了对“小三通”航线监管,将“小三通”客运船舶作为“两防”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督促船公司开展船舶隐患排查和自查工作,组织开展对“小三通”客运船舶的集中检查活动,重点检查船舶的航行安全、救生设备、消防设备、载重线和水密完整性,以及船员实际操作能力,帮助船舶查摆隐患,进行整改,努力维护对台客运航线的安全,为祖国的和平统一大业做出贡献。

    三是做好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的安全保障,确保安全。2007年“金星”和“台马”轮先后载着台湾香客来湄洲岛朝拜,为保证台客轮的安全,该局就两艘台客轮来湄洲岛的护航和靠泊安全问题多次与相关部门协调协商,制定了安全监管计划,派出海巡艇护航,圆满完成了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同时,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要求,成功保障台风期间厦金直航船舶进入我港避风和参加第二届海沧保生慈济文化节的两岸6000名信众的海上出行安全。

    四是落实对台贸易海上运输便利措施,促进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建设。该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拓展闽台经贸合作交流的重要精神,把加快三沙港区对外国籍船舶开放工作做为首要任务来抓。该局为两岸航行船舶统一单证,优先办理手续,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同时,加强监管,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支持和推动两岸直航运输,确保直航船舶安全,以尽快促进台湾水产品进入三沙港交易,最大限度发挥口岸应有作用。

    五是加强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央对台工作的战略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批示精神,以筹备厦金航线海上搜救演习等为突破口,加强应急演练,积累经验,积极推动两岸联合搜救机制的建立,修订、完善《厦金航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安全保障措施。以开展“两马”安全畅通文明航线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闽江口内港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提高水上交通险情应急反应能力,保障两马航道畅通和船舶安全航行。

二、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建议

(一)进出福建口岸船舶数量急剧增长,海上交通安全压力不断加大。

2007年,进出福建口岸的国际航行船舶共计28615艘次,同2004年福建海事局实现“一省一局”的统一格局时相比增长了14.6%。船舶总吨位大幅度增加,并呈多元化、大型化、国际化的趋势。2007年进出福建口岸的国际航行船舶总吨位已达到350,046,889吨,较2004年增长26%。船舶通航密度的增加使海上交通安全压力不断加大,海事部门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目前海事人员严重缺编,许多单位人员已经在超负荷工作。

(二)港口安全和应急设施不足,已成为制约港口发展的瓶颈。

在港口安全和应急配套设施建设方面,海事办公、船艇、车辆和人员装备基本是由海事系统自身配备。厦门港、湄洲湾VTS也是由交通部投资建设,在一些开放口岸的码头,海事系统配备了CCTV,但大多数口岸没有海事船艇码头和应急设备库。由于在港口和码头建设方面,一些港口没有体现出“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各港口企业大多不愿意在港口公共安全配套设施建设上投入资金,因而导致福建口岸安全和应急设施不足,影响港口功能的正常发挥。

(三)加快电子口岸平台建设,促进通关效率再提高。

目前福建口岸尚未建成电子信息交换平台(EDI)或电子数据交换平台(EDP),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进出口岸查验主要依靠自己的船舶动态系统,只有厦门海事局可以利用“福建电子口岸”办理船舶口岸申请审批,但操作不够稳定。加快电子口岸平台建设可以促进通关效率再提高。

(四)沟通渠道尚需进一步强化。

船舶在口岸查验中出现的问题,口岸查验单位之间需有沟通协调机制。建议建立口岸查验单位联席会议或例会制度,以期进一步强化沟通渠道。

三、2008年工作思路

    面对海事口岸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该局将进一步改进海事口岸管理工作,适应新的形势,以满足海事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的的需要。

(一)认真落实《部省备忘录》,全力提供安全保障支持。

    2008年,福建海事局将认真落实《交通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平安海域,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备忘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理顺口岸管理工作关系,建立、完善口岸管理工作的内部工作程序,优化内部流程,简化手续,进一步方便行政相对人。通过整合资源,改善环境,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支持并推动福建电子口岸建设。

    在全省海事系统统一使用海事综合业务系统,接受行政相对人的远程网上申报,通过实现信息共享,为船舶进出口岸提供便利,不断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和效能,适应口岸管理的新格局和新变化。

(三)促进两岸直接“三通”。

    按照先行先试原则,加强对两岸海上试点直航、与金马澎直接往来、对台小额贸易点、台轮停泊点、对台渔工劳务输出点等涉台口岸的管理,支持辖区具备海事监管条件的海港口岸成为对台客、货运直航口岸,增辟航线、航班,为直航船舶建立“绿色通道”,扩大直接往来的成效。研究制定两岸直航船舶有效的安全管理办法,实行优先审批和查验等便利措施,保障两岸直航船舶的安全与便捷,促进两岸直航和“三通”,为祖国统一大业做出不懈努力。

(四)支持福建港口和临港工业发展。

    积极参与辖区主要港口、海域规划,推动规划港区、泊位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保障在建大桥等水上水下设施安全。支持对与民生有重大影响的煤炭、石油、液化气等能源物资运输实行优先审批、优先护航、优先作业,保障能源物资海运的安全与便捷。全力支持港口一体化工作,建立适应港口一体化的海事查验、监管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

(五)构建海上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和应急处置保障体系。

    整合海事系统VHF、AIS、CCTV、VTS系统等现代化监管技术资源,充分发挥基础设施、科技手段、技术装备和高素质人员的整体效能,有效改善监管方式,认真做好“台湾海峡VTS”、“海巡基地”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和续建工作。及时提供安全信息服务,发挥安全通信与信息服务保障作用,逐步提升重要水域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海上交通安全监管能力,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推进台湾海峡船舶定线制、平安海域创建指标体系的研究,不断提高海上交通安全工作水平。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07-2025 CAOP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口岸协会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