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对吸引外资、增加出口和扩大就业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已成为一个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主要标志。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联系日益紧密的情况下,我们要有宽广的世界眼光,着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继续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扶持山西加工贸易发展,加速外贸增长,对扩大山西对外开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山西加工贸易的现状、发展谈一些初浅的看法:
一、山西加工贸易现状
1、同全国及中部6省相比比重低、规模小
加工贸易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而发展壮大,自1996年以来,加工贸易在我国进出口总额中一直占据半壁江山。2004年,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达5497.2亿美元,同比增长35.9%,占全年外贸进出口总值的47.6%。广东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占进出口总额50%以上。我省的加工贸易从无到有,历经近20年的发展(1987年元月太原海关成立,由北京海关转入30余份合同),2002年,山西省加工贸易备案金额0.59亿美元,2003年,备案金额1.04亿美元,同比增长75.6%。2004年,备案金额3.3亿美元。加工贸易的不断发展壮大,为山西的外向经济和整个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与全国相比,发展滞缓。以2004年为例,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4.1亿美元,同比增长250%,其中:出口2亿美元,同比增长190%,进口2.1亿美元,同比增长350%。来料加工1.7亿美元,同比增长310%;进料加工2.4亿美元,同比增长117%。加工贸易占全省进出口总额53.8亿美元的7.6%,占全国加工贸易比重为0.07%。今年1―9月,我省加工贸易又有新的发展,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6.1亿美元,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比重上升为14.7%。但仍远低于全国47.6%的平均水平。
山西加工贸易与全国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与中部6省份相比,也有差距。2004年,安徽省的加工贸易占本省外贸进出口总值的15.6%,湖北省占17.9%,江西省占15%。
2、加工商品简单,加工链条短
2005年上半年,加工贸易项下备案商品仅有83种商品,涉及商品前十位的是未锻扎的纯镍、未烧结铁矿砂及其精矿、计算机的其它零附件、其他非工业用铝制品、工业用铸造椟压中压的铜制品、氧化铝、锰矿砂及其精矿铬铁等,这10种商品占我省加工贸易备案金额的87.34%。其实多年来,加工贸易项下的贱金属及制品和矿产品一直占我省加工贸易的80%以上,而机电类产品所占比例较低。加工商品简单,且主要集中在资源性、重能源产品的加工上,表现为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低、缺乏深加工、精加工,“一进一出,单一工序”,加工链条短。
3、从事加工贸易企业少,地区发展不平衡
我省在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企业157家,而真正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有三分之一。2004年全省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为60家。其中:国有企业23家,集体企业4家,私营企业17家,三资企业16家。主要业务量集中在太钢、海鑫、交城义望、安泰国贸、双喜轮胎等少数几家企业。这些企业是我省加工贸易的骨干,占到加工贸易业务量的80%以上。富士康的发展对我省今后的加工贸易发展起到拉动作用。
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在全省分布也不平衡,以2004年为例,60家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太原28家,运城13家,晋中、大同、临汾各3家,长治、朔州、吕梁、忻州各2家,阳泉、晋城各1家。表现为中部、南部较发达。太原地区的加工贸易以太钢、富士康等企业为主的矿产、机电类加工,运城地区以关铝、海鑫、三联钢铁等企业为主的资源型加工及永济、芮城企业的机电产品、芦笋罐头、速冻食品加工。相比较,其它地区加工贸易发展十分落后。
二、加工贸易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
1、来自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的影响
我省加工贸易在山西传统产业结构上孕育,与进出口贸易产品结构基本一致,能源性、资源性的胎记明显。今年5月、8月,国家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先后以第26号、第50号联合公告的形式,将铁矿石、生铁、废钢、钢坯、钢锭、稀土原矿、磷矿石等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自今年8月1日起,进口铁矿砂等7种商品均按一般贸易管理,限制高耗能、资源性产品的加工贸易,这一政策的出台,使山西本来就不景气的加工贸易受到影响。
根据太原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山西加工贸易总值3.3亿美元,其中加工贸易进口2.07亿美元,而列入这次国家政策禁止的商品的铁矿砂、锰矿砂、氧化铝的价值为1.03亿美元,占进口的90.82%;加工贸易出口2.04亿美元,而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初级产品的价值为1.83亿美元,占年出口的89.7%。今年1―9月,全省加工贸易总值6.1亿美元,加工贸易进口总额2.5亿美元,而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价值0.83亿美元,占到33%;加工贸易出口商品3.6亿美元,而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初级产品1.95亿美元,占到54%。从以上数据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山西加工贸易的进口主要商品已列入国家加工贸易禁止类范围,加工贸易出口商品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比重高。因此,这次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对我省本来就发展缓慢的加工贸易,有着比较大的冲击,如果不改变加工贸易结构,目前加工贸易量将减少60―70%,使我省加工贸易发展速度减缓或停滞,这一现象将在明后年进一步显现,因为目前加工贸易企业执行合同是今年5月以前备案,距离完成合同仍有一定期限。
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一定程度的冲击了我省加工贸易的发展,而直接影响的是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2004年我省从事加工贸易的60家企业,加工贸易进口值列前10位的企业全部从事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加工生产,加工贸易进口2.07亿美元,占加工贸易3.3亿美元的62.7%。今年1―9月,我省从事加工贸易企业57家,加工贸易进出口值排序前10位的企业有4家从事的是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 产品的加工生产,出口值为1.95亿美元,占到全省1―9月加工贸易总值6.1亿元的31.97%。对山西主要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具体的影响主要表现是增加了企业的生产、融资成本。
加工贸易是国家为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发挥劳动力资源的优势给予企业的一项优惠政策,这次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使我省从事高污染、高耗能、资源性产品加工的企业增加了进出口税负,电解铝、铁合金、铜铁初级产品等商品又取消了出口退税政策,使加工贸易企业的生产成本、融资成本加大。
铁矿砂加工企业受冲击最大,未加工的矿砂,受国际市场价格走低的影响,而已加工的生铁不仅不能享受过去加工贸易政策上的优惠,只能按一般贸易方式加征出口关税20%。企业在不能出口的情况下,只好选择内销补税,而办理加工贸易内销补税,需要领取自动进口许可证,否则无法通过海关正常程序即时办理内销补税核销手续,而企业无法内销,占用资金严重。我省铁矿砂加工贸易重点地区运城、临汾,今年内到期核销的铁矿砂27万吨,2006年内到期核销的铁矿砂为32万吨,共计59万吨,若按每吨60美元计算,总价值达0.35亿美元。而海关总署加贸函〔2005〕77号文件规定,铁矿砂手册到期核销时企业无法向海关提供自动进口许可证,除责令企业按照补税外,海关还将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和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处以进口料件案值等值以下30%以上的罚款。
2、受地理位置局限因素的影响
运输的地理优势是外资选择投资地区的重要因素,也是我们与东部沿海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加工贸易发展差距拉大的首要原因。中部6省受地理位置的影响,加工贸易与全国相比,落后差距较大。我省地处内陆,既不沿海又不靠边,运输成本高,生产周期长。加之近年铁路运输紧张、公路限载、物流成本增加,使一些企业加工贸易产品进得来,运不出,企业为履行加工合同,需支付“点车费”和违约金,有些不得不申请补税内销,背离了加工贸易的初衷。
3、加工贸易发展意识弱,重视不够
近年来,我省外贸保持了高速增长,2004年进出口总值53.8亿美元,首次突破5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9.4%,但仅占年度全国进出口总值的0.47%。今年1―9月外贸进出口总值42.6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总值的0.4%。而我省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又很不合理,进出口商品附加值低,焦炭、煤炭、金属镁资源性产品出口占70―80%,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低下,2004年不足0.1%,因此,只有优化商品进出口结构,才能促进我省外向型经济持续健康高速增长。
今年6月,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在中小企业“2005年晋商高峰论坛”上说:“山西有着丰富的矿产资源,实力雄厚的能源优势。但加工贸易是短项,这在一定程序上也阻碍了外贸出口的快速发展。山西今后还是花大力抓好招商引资,通过外资的进入带动加工贸易的发展。”我国发达地区,都十分重视加快贸易的发展,加工贸易的发展促进了外贸的快速发展,拉动了本地GDP的增长,又优化了产业结构,消化了劳动力,提高了劳动者素质,而我省对加工贸易的认识不足,发展加工贸易意识不强,政府缺乏切实的引导、扶持政策,行业管理形不成整体合力,企业认识模糊,缺乏熟悉加工贸易业务的人才。
三、切合实际,大力扶持加工贸易发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继续发展我国的加工贸易,着力吸引跨国公司把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到我国,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加工贸易发展的高度重视。发展加工贸易是我国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必经之路,有关专家预测加工贸易在我国至少还有20年以上的增长期,我们要切实结合省情实际,大力扶持加工贸易的发展。
首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营造大力扶持加工贸易的氛围
要把大力扶持加工贸易发展作为加速山西外贸发展,优化我省产业结构的大事来抓。一是组织有关部门对我省加工贸易开展一次全面的调研。深入管理部门和企业,听取意见、建议,对我省加工贸易发展历程进行总结回顾,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认真研究分析原因,找到解决的办法。二是在全省加大加工贸易政策的宣传。针对我省企业见识少、视野窄的现状,组织加工贸易业务方面专家到地方企业送政策上门,或举行培训,为企业培训熟悉加工贸易业务的人员。三是加强对加工贸易发展的整体协调管理。成立我省加工贸易协调领导组,由省商务厅牵头,海关、商检、税务、外汇、工商部门参加。定期对我省加工贸易开展情况进行研究,使涉管部门对各自掌握的情况进行沟通,形成扶持加工贸易管理合力,减少企业不必要的麻烦,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快速发展。
其次,要采取切实措施,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
地理因素无疑是制约我省加工贸易发展主要因素。但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背景下,未来国际贸易将会以加工贸易为基本特征。随着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加工贸易多年高速发展,产业链基本形成规模,土地成本与劳动力成本上升,部分产业开始向中、西部转移,这对我省加工贸易无疑是一次机遇。而随着省内、省际间高速公路的不断延伸,太原国际航空口岸的开通、铁路建设的发展,加工贸易的运输成本将会得到降低,且山西有劳动力资源上的优势,及良好的重工业基础和高素质的国企技术人员,这些都将抵消因地理因素造成运输本高的不利因素,为加工贸易在山西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但我们还应认识到光有条件不抓好机遇就会错失发展机会。要针对山西的实际发展具有山西特色的加工贸易,开拓新的加工贸易领域,形成优势支柱产业。一是利用我省能源和工基地的优势吸引跨国公司把高技术、高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到我省,逐步引导我省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出台相关的政策,扶持和支持高科技、高附加值、低污染、低耗能新型加工贸易企业在我省发展,重点扶持好富士康、太钢加工贸易的发展,促其向深加工转化,形成产业链。二是发展具有地方产品特色的加工贸易。扶持农产品加工贸易深加工力度,鼓励芦笋、果汁、腌制蔬菜等项目的加工贸易,利用亚麻、大麻、绵纺等优势资源;鼓励轻工产品加工贸易发展及药品加工和刺绣等民间工艺的加工贸易。
其三,海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为加工贸易护航
加工贸易涉及到商务、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工商等多个部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打造加工贸易发展的绿色通道,是各涉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海关作为加工贸易管理的监管部门,既要坚持把好关,又要尽好服务职能。一是要以服务为导向,加强同地方政府、企业的联系、沟通情况,坚持主动深入企业宣传国家政策和海关规定,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通关环节的困难,加快通关速度,减少加工贸易进出口时限。二是对加工贸易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掌握,区别是否故意违规等情况,在规定内从宽处理,不搞一棒子打死。三是健全加工贸易担保制度和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对无信用不良记录或合同单一,进出口商品简单加工贸易企业,采取诚信管理方式,即网上审批、允许深加工批量结转,以及后续核销采取自核管理或以查代销等形式,在风险监控的前提下尽量简化手续,便利企业;四是积极推广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是对加工贸易企业一种先进的监管方式,采取这种创新的监管模式,海关与商务部门可以在网上随时了解企业的生产情况,从而实现海关与商务部门联系对加工贸易企业的“无干扰”监管。通过联网监管操作系统,还可以实现商务、海关、口岸、外汇、国税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和横向联合监管。太原海关与富士康集团鸿富晋公司实行了我省首家联网监管,实现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和通关全程的无纸化、网络化,使备案时间由过去的3―5个工作日缩短到半个小时,通关时间由过去的1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小时,极大的便利了企业。在企业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我关将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大力推行加工贸易联网,为我省更多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创造条件,方便更多的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五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省建立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中心的调研,为大型的、高科技、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的企业提供加工生产的优化环境,力促我省加工贸易的高速发展和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