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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企业诚信体系  确保出口食品安全
      

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辖区内企业率先实施出口食品安全承诺制

 

近日,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隆重举行青岛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承诺书签字仪式。青岛局局长王可珍参加签字仪式并讲话,副局长孟广校主持了签字仪式。来自青岛口岸的太平洋恩利食品有限公司、青啤集团、青岛万福、青岛九联、青岛福生等40余家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在《青岛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诚信承诺书》上郑重地签署了意见,对本企业生产加工的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作出了信誉承诺。据了解,出口企业向检验检疫部门做出食品安全承诺,这在全国各个口岸尚属首次。

近年来,青岛检验检疫局先后与辖区内的出口企业联手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能够确保企业产品质量稳定的诚信制度,重点对企业源头管理和生产过程进行了有效的控制,从而确保了出口食品、农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但是,当前出口食品面临的国外技术壁垒措施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食品出口难度大、问题多,形势严峻,出口食品企业和检验检疫机构共同面对着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同时,由于出口企业的经营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参差不齐,部分企业还存在着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不足,有的企业对产品质量的自控能力相对较弱,自律意识不够强,成为了食品安全的隐患。为此,青岛检验检疫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若干措施和要求,率先对辖区出口食品企业实施了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承诺制。

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诚信承诺制,是企业在接受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过程中,对有关的生产加工质量作出的相应承诺和保证,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此次签定的“承诺书”内容主要包括:一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检验检疫有关规定、出口食品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制度和其他各项规范要求,做到恪守诚信、守法经营。二是建立健全严格的出口食品生产安全卫生质量保证体系、自检自控体系、产品追溯体系,制定有效的产品召回制度,并不断积极落实和完善,确保各项体系、制度持续有效的运行。企业的生产、质量负责人,必须熟知企业自身的自检自控体系、产品追溯体系,并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建立完整的生产、检验记录系统,保证生产、加工、检验、储存、发运等各项记录真实、准确、规范,保证出口报检货证真实相符,保证以企业名义出具各类书面文件真实有效。四是确保出口食品生产不滥用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生产用原辅料,保证出口食品的原料、成品和包装材料符合进口国家或地区的卫生要求,保证检出不合格的产品(如发现疫病疫情、病原微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等)不用于出口。五是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卫生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分层次进行安全卫生方面的知识培训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六是加强内部人员及受托人员的管理,保证内部人员及受托人员在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从事对外活动,企业内部人员及受托人员代表企业从事相关业务的行为后果由公司统一承担责任。七是自觉接受检验检疫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保证出口食品安全卫生质量。八是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或出口的食品、农产品被国外预警或通报,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企业对出口产品质量做出承诺的同时,青岛局对加快检验检疫诚信体系建设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如,青岛局将在辖区内逐步建立动态管理的“良好企业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自控体系健全、诚信度高、产品质量好的出口企业,实施降低抽检比例、认可厂检结果、“绿色通道”等优惠和鼓励政策;对故意制假售假、不如实申报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加严审查;对屡次发生问题或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法处理,直至吊销许可证书。

“检”、“企”通过双方共建诚信体系,倡导了诚信为荣的社会风尚,营造了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诚信氛围,达到了“互动、互警、互励”的效果,对于确保出口食品和农产品安全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一些企业负责人在签定承诺书后表示:作为出口企业,我们要有“出口食品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真正做到“自检自控、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承诺书不只是一个书面的保证,更是对生产加工出口食品的一个全面要求,我们要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扎扎实实地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出口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促进和扩大食品、农产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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