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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口岸查验行政资源紧缺的几点对策
广州市口岸办 宁霞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探索口岸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缓解因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日益增加的口岸业务量与行政资源不足之间这一日益突出的矛盾,进一步推进口岸便利通关,优化口岸通关环境,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出对策如下:

    一、改革口岸管理体制,整合口岸行政资源

    目前,我国口岸查验部门多、职能交叉、组成复杂等现实状况,要实现与国际先进的口岸管理模式接轨,光靠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难以取得根本进展,还应从体制改革入手,借鉴国务院实施大部制改革和国外“一个面孔对外”的理念和方法,将现有查验机构整合成一个政府机构,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口岸开放的规划、审批,行使进出境的统一监督管理,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口岸查验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提高口岸现场的执法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在“一个面孔对外”的体制条件下,查验部门的工作职能空前统一,自然就没有了重复查验、相互攀比和推诿的现象,以目前既有的查验编制和人员满足当前的口岸查验需求绰绰有余,甚至可以进一步精简口岸查验人员。该对策可以从根源上解决口岸查验行政资源的紧张局面,是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但涉及部门多,且利益复杂,推行起来仍需时日。

    二、实行体制双重管理,科学分配层级事权

    目前,查验部门大多实行垂直管理,直接由中央主管部门统筹管理“人、财、物、事”,相对独立性强,业务运行基本上脱离同级政府的行政管理框架,封闭在系统的条条框架内,而且特别强调业务的敏感性和保密性,这就意味着脱离地方政府管理序列。不受地方政府监督机制约束,严重影响口岸查验部门行政效能的发挥。建议参考公安、工商、税务等行政部门的管理体制,对口岸查验部门实行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双重领导”,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业务“事权”,地方政府负责管理“人、财、物”,且纳入同级纪检部门和人大监督。这样,地方政府才能更有效地提出解决查验编制和业务矛盾的实际办法,灵活满足查验需要,提升行政效能,同时减轻中央层面的压力,有效建立起权力配置、监督制衡的机制。

    三、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整合口岸查验职能

    李克强指出,简政放权是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是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一招。简政放权同样也是提升口岸查验效率的重要方式。目前,查验部门的职能是把关与服务并重,在打造“大社会,小政府”的社会治理模式下,重新梳理口岸查验部门职能,将公共服务功能分离出来,交给符合资质的社会第三方中介机构,查验单位只需负责行政执法职能,如此,一方面可以大大减轻口岸查验部门的负担,提高行政效能,另一方面,引进社会竞争,可以提高服务质量,大大减轻进出口企业生产运营成本。在口岸查验领域探索科学的简政放权可以满足当前和较长一段时间的经济与社会需求,是解决口岸查验行政资源紧张局面最直接,也是极具可行性的方法。

    四、加强口岸资源整合,优化行政资源配置

    由于经济发展重心的逐步转移,部分地区外贸快速发展,查验机构和人员也需要随之快速增加;同时,一些地区的对外贸易在逐渐转移出去,查验压力在逐步缓解。如果口岸查验的各类资源可以自由流动,实现动态化管理,那么就可以削峰填谷,把一些业务相对减少,尤其是暂停、关闭口岸的查验机构和人员调整到业务量不断增加的口岸,保障行政资源有效、自由的流动,最大限度地发挥既有人力资源的效用。

    五、创新口岸通关模式,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除了在顶层设计上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建立适应口岸查验发展形势变化的体制机制外,也应与时俱进地引进提高口岸通关效率的软硬件环境,从具体操作层面因地、因时制宜地解决口岸查验行政资源的紧张局面。

    (一)以先进查验施设为重点提高通关效率。

    升级口岸查验设施,引进先进的通关设备和通关模式,推广旅客自助查验服务,扩大自助查验通道适用范围,最大限度代替人力通关查验,例如:指纹通关、智能化通关系统等,解放有限的人力资源。

    (二)以先进监管手段为关键提高通关效率。

    探索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继续通过分类通关改革,通关作业无纸化、关检合作“三个一”、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充分发挥电子口岸的作用等方式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完善海空、陆空多式联运模式,实施旅客风险式分类通关管理,有效提高监管实效,从工作职责的源头上减少对查验人员的需求。

    (三)以先进治理理念为创新提高通关效率。

    货运口岸监管可以引进诚信治理理念,具体来说,在不断完善视频监控和口岸围网、闸口等现代化监控设施设备的基础上,可以大量减少驻点口岸查验人员数量,传统的口岸驻点查验可以改为不定时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并将巡查情况与诚信等级挂钩,严重的取消相关资质。治理方式的转变将大大提高企业自觉性,同时也释放一线查验人员压力,提高监管效率。

    总之,从体制上对口岸管理实施改革,从管理上进行职能重组,从机制上协调优化,配以科学合理的流程再造,将有利于从源头上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节约政府投入,减少查验环节,简化通关手续,降低贸易成本,推动贸易便利化,才能把行政资源效用最大化,提高应对口岸通关复杂局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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