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综合新闻
长春海关:八项措施助力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
吉林日报       
    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获批后,长春海关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海关工作实际,并依据吉林省省情,就相关配套措施积极向海关总署提出建议。海关总署对长春海关的建议给予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并于日前下发《海关总署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意见的批复》,推出了支持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8项具体措施。
  支持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对外通道建设。通过支持口岸升级改造,提升口岸通过能力,促进经贸发展和人员往来。为圈河口岸至罗津港公路改造、罗津港和扎鲁比诺港改扩建以及圈河―元汀口岸跨境桥改扩建等项目实施创造便捷高效的通关条件。
  支持中俄珲春―卡梅绍娃亚铁路恢复国际联运。支持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加强对外贸易合作。加大对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对外贸易合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大力支持发展边境贸易、转口贸易和服务贸易。
  支持与俄罗斯远东地区以“借港出海”为导向的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合作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实现“借港出海”、“内贸外运”的战略目标,促进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成东北亚地区商贸物流中心。
  支持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项目引进和产业发展。支持示范区引进汽车零部件制造、农畜产品和海产品加工、新材料与矿产品精深加工、电子产品、医药、新材料、高档纺织、绿色食品等重点项目。推动示范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支持加工贸易、总部经济、物流服务等向示范区集中。
  支持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对朝、对俄经济合作。深入推动中朝跨境经济合作,支持中朝共同开发和共同管理罗先经济贸易区建设。
  支持利用俄罗斯远东地区木制品、矿产品、海产品、港口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高端木制品加工、金属制品加工、商贸服务。支持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和发展。
  支持珲春出口加工区扩大出口加工产业规模,推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其科学发展。支持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地区按需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为承接产业转移,推动加工贸易和外向型优势产业聚集发展搭建平台。
  支持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跨国旅游产业。积极支持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对朝、对俄跨境旅游,以及中朝、中俄边境地区自驾车旅游,提高通关效率,营造便捷高效的通关环境。推动研究制定边境地区自驾车出入境管理办法,为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旅游事业发展进一步创造有利条件。加强海关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提出政策建议。加强进出口监测预警,做好对国家对外贸易以及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为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加快发展建言献策,进一步促进对外经济合作和贸易发展。努力营造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良好的进出口经营环境。巩固和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体制,依法打击各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边境口岸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积极参与维护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健康有序的进出口经营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07-2025 CAOP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口岸协会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