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和谐发展的工作环境,7月21日,中国海监连云港市支队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轮驳分公司签订共建协议,旨在通过共建,进一步增进交流、加强沟通,共同打造“法制海洋、生态海洋、和谐海洋”。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轮驳分公司始终坚持依法经营、规范经营的经营理念,随着企业经营的不断发展,中国海监连云港市支队多次在项目用海、海洋倾废等方面对该公司提供了宝贵的建议和帮助,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6月10日,《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批准通过必将推动连云港的新一轮大跨越、大发展,进而加大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力度,因而,必须加大对海洋保护法津法规的宣传、学习,海洋保护刻不容缓。此次共建协议的签订是我市海洋行政执法部门首次与用海企业开展共建合作,它开启了规范用海、和谐用海的合作新模式,通过共建双方的共同努力,必将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为连云港港在向着“科学发展打造亿吨强港、昂起区域经济振兴龙头”目标迈进的征程中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