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共建文明活动领导小组正式成立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为了更有效的开展全国共建文明口岸活动,2009年7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内政办字[2009]169号《关于成立自治区共建文明口岸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副主席布小林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春光、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主任李冰、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口岸办主任孟贵玺担任,成员由各联检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口岸办,负责全区共建文明口岸的日常活动,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口岸办常务副主任哈斯巴根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自治区文明办创建处处长锡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