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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口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关于2008年度广泛深入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的意见
青岛口岸办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广泛深入地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根据《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在全国口岸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的意见》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2008年度关于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今年是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在全国恢复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的第一年。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加强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提高口岸工作效率、服务水平,促进口岸工作人员廉洁高效、公正执法和树立口岸良好形象,是口岸各单位共同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新形势下加强口岸管理、提高口岸文明程度和优化口岸环境的重要抓手,是增进口岸单位之间团结协作,发挥口岸整体效能的有效途径,是树立口岸行业新风,推进口岸廉政建设和建设和谐口岸的重要手段。口岸各单位要从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把共建文明口岸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作为口岸日常工作中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来抓,不断推进口岸精神文明建设上水平。

    二、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建设“安全、高效、廉洁、和谐”的口岸为主线,以“让口岸更和谐、让服务更文明”为主题,以迎办奥帆赛、残奥帆赛为契机,以共建带自建、自建促共建委主要做法,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口岸活动,促进口岸又好又快发展。(二)总体目标:全市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签约单位参与率100%,达标率90%以上,群众满意率95%以上;共同争创全国文明口岸以及全国共建文明口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动口岸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的对象范围和主要内容

    共建文明口岸活动参与对象主要是青岛口岸区域内的机场、港口、车站,口岸检查检验单位,口岸服务单位,口岸监管服务现场及口岸其他相关单位。划分海港、空港、黄岛三个联片共建活动范围。

    口岸各单位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广泛深入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

    (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口岸对外开放水平。

    根据年度计划,积极支持和配合地方政府实施口岸开放规划,推进查验配套设施集约化配置和管理创新,做好口岸开放和对外启用工作。在扩大开放的具体方式上,主动采取便捷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支持航运企业和航空公司新辟海上、空中国际航线,支持口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提供保障。进一步改革不适应发展形势的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生产作业规范及口岸管理方式等,探索新路子,扩大对外开放。把文明共建作为保障口岸统一协调、高效运转的重要手段和抓手,定期研究确定工作任务,定期协调影响口岸开放与发展的问题和矛盾,定期检查服务地方经济措施的落实情况,使文明共建在扩大开放中朝着“广、深、实”的方向发展。

    (二)优化口岸通关环境,提升青岛口岸核心竞争力。

    积极参与口岸大通关建设,根据口岸通关特点和本单位业务实际,推进口岸通关模式改革创新和口岸管理手段创新,在优化口岸通关流程、提高口岸通关效率、降低口岸通关成本上取得明显成效。结合通关业务改革,不断完善和落实大通关联动、关检边协作、快速反应和社会监督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围绕方便企业旅客、缩短查验时间、提供优质服务等,丰富口岸环境建设的内涵。认真落实我市大通关建设重点任务,在电子口岸建设、通关查验与监管模式改革、完善“一站式”服务、促进“零待时”工作上水平和跨区域大通关合作等方面的工作任务上,积极推出大通关服务新举措,做到窗口通关速度快,进出口岸的客货、交通工具方便畅通,把青岛口岸建成大通关监管最规范、通关最便捷、收费最合理、服务最高效的口岸。

    (三)加强口岸协作配合,增强口岸工作的凝聚力。

    口岸各单位要做到信息相互沟通,意见相互尊重,利益相互谦让,单位相互支持,牢固树立口岸工作一盘棋思想,消除不和谐的杂音,共同营造“宽松、和谐、包容”的口岸氛围。要加大口岸内部和区域间口岸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完善相关业务协调配合工作办法,建立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增进口岸单位之间的相互了解和支持配合,充分发挥口岸单位工作合力,处理好口岸相关事务。要服从口岸管理部门的督促检查和协调、规划、管理,切实解决各自为政、互相制肘和分散管理等问题,提高口岸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挥的有效力,确保口岸合力的进一步形成。

    (四)提升口岸服务质量,营造顺畅的口岸环境。

    按照爱岗敬业、文明诚信和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积极推进口岸管理工作改革创新,引导口岸各单位的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结合自身特点,努力改善服务,完善便民措施,提高公正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一要经常走访企业,征询意见,不断完善服务措施,增加服务内容,给予服务对象全过程、全方位和全天候的服务。二要提升窗口的服务标准,突出和谐主题,突出规范服务,突出执法监管,重点抓好窗口软硬件建设、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等,全面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生产经营信誉制,使窗口服务更加规范,服务对象更加满意。三是打造口岸服务品牌,要以“为您服务,请您监督、让您满意”的理念,培育一批具有行业特点和鲜明时代特色的服务品牌,展示青岛口岸风采。

    (五)加强口岸文化建设,促进口岸的和谐发展。

    加强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的文化建设是共建文明口岸的重要内容,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道德建设入手,不断总结和提炼我市口岸系统、口岸单位和部门的精神主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队伍的活力和凝聚力。一要继续搞好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教育,集中抓好办班轮训、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制度规定的落实,把对理论的教育实践和学习理解,与新时期青岛口岸的历史使命结合起来,深入落实到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的全过程。二要结合口岸实际和单位特点,从思想观念、理想信仰、价值体系、思维方式、行为规范、社会风尚、制度体制等方面,着重口岸文化理念体系的构建,使理想信念和基本价值观深入人心。三要积极参加全市口岸系统组织的文体活动,充分利用节假日,采取集中、分片、结对、单位内部等方式,举办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营造良好的政治思想环境和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六)开展廉政共建活动,共筑口岸的反腐防线。

    积极开展口岸相关单位之间的廉政共建活动,推进口岸单位廉政勤政。通过开展“加强执法协作,携手把好国门;预防职务犯罪,共筑廉政防线”等结对共建,不断完善对社会公开承诺事项,模范执行廉政规定,预防和制止刁难、索要、收受贿赂等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优化口岸办事环境。要重点加强社会监督,把口岸通关环境社会监督员的监督、政协民主党派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在口岸系统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职能明确、运行有序、相互协调、效力明显的监督机制,制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提升口岸文明形象。

    (七)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全力办好奥帆赛和残奥帆赛通关保障和优质服务工作。

    第29届奥运会帆船赛是一次体育盛会,也是一次展现青岛口岸文明形象的难得机遇。各单位要增强“人文奥运”意识,以“倾心奥运、微笑口岸” 为主题,迅速掀起“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的活动热潮,把这项活动作为今年开展共建文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通关保障措施,组织进行奥运及残奥知识、外语和手语、应急处置、防灾避险、自救互助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改善口岸工作现场环境以及口岸公共区域环境,做好口岸现场的宣传,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帆赛和残奥帆赛做出贡献。

    四、活动要求

    (一)明确组织领导。在国家和省口岸办的领导和青岛口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市口岸办负责全市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共建文明口岸的日常工作。各联片共建活动小组和口岸各单位根据我市共建活动要求,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计划和安排并负责实施。

    (二)建立定期巡访检查制度。市口岸办组织定期巡访检查各片和各单位的共建活动,从组织机构、理论学习、活动安排、岗位练兵、窗口建设及经费支持等方面检查落实情况,从中及时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指导共建文明口岸活动广泛深入健康发展。

    (三)完善联片会议制度。各共建片结合业务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文明共建会议,做好日常活动的组织安排,形成会议纪要指导工作,抓好落实,做到共建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协调推进。

    (四)坚持条块联动方针。共建文明口岸活动要与各单位自建活动有机结合,在抓好自建同时,积极参与共建活动,各单位参与共建活动率达到100%。各联片共建小组要组织本片各单位,精心开展口岸廉政共建等专项活动,建立长效专项共建机制,不断深化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的内涵。

    (五)做好考核评比表彰。市口岸办负责对各单位在共建文明口岸活动中贯彻落实和达标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方式主要包括口岸单位自评、口岸单位互评、服务对象测评、问卷调查、实地考察检查等。

    全市口岸系统评比表彰每年举行一次,由各联片共建小组根据各单位的自查申请,向市口岸办推荐申报,经青岛口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评审后,授予“全市共建文明口岸先进单位”、“文明示范窗口”、“青岛口岸优秀服务品牌”、“全市共建文明口岸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对获得“全市共建文明口岸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市口岸工作会议上进行命名表彰。对连续两年获得市级共建文明口岸先进单位和个人等荣誉称号和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参加山东省和国家口岸办每两年一次的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的评比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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