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逐步取消加工贸易进口减免税政策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针对20余年间中国国货复进口金额飚升1000倍的状况,有关专家建议,中国要根据入世后的市场开放情况,逐步取消加工贸易进口减免税政策。
据海关统计,1980年中国国货复进口为0.24亿美元,到2003年则上升到250.94亿美元,年均增速达35.29%。如此大量的国货复进口实际上抵减了中国的出口规模和发展速度,改变了货物原有的性价比。
所谓“国货复进口”,就是进口以前已成功出口了的本国产品,因此,客观地说应对本国过去的出口额和当前的进口额进行相应调整,以反映本国的实际贸易进出口。但由于时差因素和技术限制,中国要进行实际调整即使按年也难以做到。
海关统计数据表明,2003年,中国复进口国货在1亿美元以上的8位码单项商品有52个,合计进口金额163.46亿美元,占复进口国货总额的65.14%。
国家统计局贸经司专题处调研员黄大中说,大量国货复进口,特别是进口以材料、零部件、初级形态制成品及半制成品为主的国货浪费财力、人力,先出口,再进口,显然不正常。其所以发生,在于出口和进口各有其不同利益。
据他介绍,国货复进口的大量产生是由中国的内、外贸长期以来分别管理,且分别实行不同税收政策形成的。内贸要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而外贸为促进出口,实行出口退税。由于国家对加工贸易方式的进口一直实行减免税政策,因此从境外进口材料、零部件、初级形态制成品及半制成品就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这样,国内的材料、零部件、初级形态制成品及半制成品通过出口既得到了国家退税的好处,又通过加工贸易名义下的进口,使进口企业得到了国家减免税的好处。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应丽君还认为,进行贴牌生产虽然对厂家来说可以获得批量定单,但对于消费者并没有好处,因为它改变了商品正常的性价比,增加了消费者的无谓支出。
基于复进口扩大的趋势愈演愈烈,应丽君建议中国逐步取消加工贸易进口减免税政策。她说,因为降低或取消加工贸易中的出口退税一方面将逼迫国内企业减少低价出口,从而减少国外对中国进行反倾销指控的口实;另一方面又将促进国内企业使用国内加工产品,从而减少不必要的进口,促进国内工业发展。
但应丽君也同时表示,对加工贸易进口减免税政策的取消应逐步进行,要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市场的开放程度而定,如果立刻完全取消,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市场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