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称,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对外交流日趋频繁,现行规定每人每次6000元的出入境携钞限额已不能满足我国居民出国旅游、商务、留学等方面的需要。从目前的旅游动态看,中国内地旅游者赴香港、澳门、周边亚洲国家旅游的日益增多。由于许多国家和地区愿意接受人民币,而且中国内地旅游者有在当地大量购物的偏好,因此相当多的出境旅游人员携带较多的人民币。而这也是与调整居民携带外币现钞管理政策相衔接,从2003年9月1日起,居民和非居民个人一次携带外币现钞出境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无需向海关申报,可直接携带出境,比原来每人每次2000美元的标准调增1.5倍。考虑到携带外币现钞限额已根据新形势的需要作出较大调整,与此衔接,需要对人民币出入境限额作出相应调整。
据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1993年,我国全国居民消费水平为1331元。当年央行公布的出入境限额为6000元,是全国居民消费水平的4.5倍。到2003年,全国居民消费水平为4089元,是1993年的3倍多。央行认为,按1993年的比例测算,人民币出入境限额调整至每人次20000元是适当的。